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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花别样红】余曦:学习永远在路上
2018-03-05 09:17: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广检宣

 

  余曦,1982年生,2004年进入广陵区检察院工作,员额检察官。先后在侦监、未检科工作,现为未检科科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全省侦查监督能手、扬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六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所在科室被评为“省级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曾挂职任村“第一书记”。 

    

  2004年从苏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正式踏上了从法之路。05年,创办了广陵区院第一本院刊《国风》,担任总编。 

  专注侦监11年。十多年来,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过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星等47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该案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办理过危害民生的地沟油案、假冒注册商标、组织卖淫、涉案金额上亿元的非法经营等各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事多年侦监工作的感受是,要做好侦监工作,一是需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吃透案件,掌握案件的核心关键。二是要有细心和敏锐的观察力。侦查监督、立案监督是侦监工作的两个拳头,只有细心和留心,才能挖掘线索,找到监督突破口。 

  专情未检6年。从2012年开始兼从事未检工作。工作以来,创立“小雨伞”未检工作室。依托该平台深入校园,精心烹饪“法治课间餐”,配套涉及专题宣传教材在全区29所中小学及高职技校开展法治宣传,助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受众人数达5万余人。 法治课间餐系列活动被《方圆》、《检察日报》、《清风苑》、扬州电视台等主流报刊媒体予以报道。会同区委政法委、关工委、教育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区妇联多家单位签订如《关于维护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意见》等多份文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工作专业化的发展。为更好的从事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利用业余时间,通过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资格考试。 

  未检,是法律最有温度的体现。不同于侦监公诉的拳头出击,而是教育挽救感化。尤其在身为人母后,从事未检工作也有着更深的体会。6年来,余曦深刻感受到作为检察未检人责任重大。孩子是未来,是希望,当他们犯错时,要谨慎言行,一句话、一个行为、一个结果可能改变他们的一生。办案不是翻阅冰冷的案卷,不是刚硬的文书,而是围绕个体,带着爱心、耐心、责任心,去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打开心结,找到犯罪的根源,以真诚的关爱促其内心转变,杜绝再犯,这样才算是真正办好一件案。 

  在沙头镇沙头村挂职担任“第一书记”期间,余曦积极筹集资金15万元打造农村环境工程,并争取资金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改善村部办公条件。同时,关爱村贫困儿童单亲家庭,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感言: 

  来到广陵区院工作已经第十四年。读研、业务竞赛、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学习,充电,一刻也没有停歇。只有不停的学习,才能适应新时代检察新要求。奋斗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