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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十里,最美是你 | 王璐:花开25年 一路芬芳
2019-03-04 16:41: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广检宣

  

 编者按: 

  江南三月,春水初生,春林初盛。

  但,春风十里,最美却是你。

  法庭上的你,唇枪舌剑、慷慨激昂;提审中的你,睿智聪慧、斗智斗勇;接待室的你,春风化雨、严谨温和;家庭中的你,为母、为妻、为女,身兼数职……

  无论哪一种身份和姿态,你都是这世界最美的色彩。

  这个三月,让我们走近这些如梅争春、暗香可沁的女检察官们,一起聆听她们的故事……

 

    正气中洋溢着温情,沉稳中透露着坚定,微笑中充满着谦和,这便是广陵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璐给人留下的特殊印象。

  2019年是王璐从检的第25个年头。自1994年考进检察院,她从反贪局、监察室、侦查监督科、民行科、刑检部门一路走来,以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在检察道路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被评为扬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优秀党务工作者,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区委区政府嘉奖。这些荣誉的背后,没有“传奇”,只有踏实的苦干与辛勤的耕耘。

  自2009年起,王璐担任广陵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期间,她与部门同志一起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创新工作。因成绩突出,其所在的民行部门被扬州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几年来,王璐同志带领着民行团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虚假诉讼案:办理的徐某申请监督案,仅用一月查清事实;办理的广济医院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与市检察院联手协作,一举挖出4起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办理的冯某某申请监督案,从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中发现新监督点,依职权对审判程序违法问题立案23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震慑了一批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然而,每一起案件的成功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酸甜苦辣。

  获赠锦旗

  在办理扬州市广济医院陈某等人虚假诉讼案时,案件中一份审计报告成为证据关键,但是审计事务所有关工作人员极不配合,检察官多次无功而返。“你们把我抓起来吧!”工作人员最后索性双手一摊说。在分管领导要求下,王璐前往取证,事先对该事务所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她找到审计所负责人当面沟通,既肯定审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同时又解释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调取证据的目的,道明审计所在案件办理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在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获得了审计所同志的理解支持,当晚10点终于取回审计报告,为案件顺利办理奠定基础。

  办理民事监督案件的同时,王璐还注重发挥工作中的“传帮带”作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在她的动员下,部门全体同志围绕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问题开展公益调查,发现路救基金存在大量未被追偿的情形,于是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为固定公益调查成果,她起草了《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工作的实施意见》,由扬州市检察院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推动公益基金的健康运行。该做法被省、市检察院民行部门推广,被《检察日报》报道。

  深入辖区乡镇企业开展环保普法教育宣传

  2018年以来,为更好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她所在的民行部门又相继推动区委、区政法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与国土部门联合签订《关于协同做好行政公益诉讼促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的意见》;聘任17名公益观察员,建立公益观察员制度,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找情报”。一年来,部门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件,出席公益诉讼法庭4次。其中,办理的首起扬州市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首次探索十倍赔偿。

出庭支持公益诉讼

  作为部门带头人,王璐始终以身作则,严守各项规定,爱岗敬业。她主动关心部门年轻同志,耐心指出他们工作中的不足,并将多年来办案总结的经验与教训倾囊相授。从检25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始终保持一以贯之的工作热情,勤学善思、真抓实干,迅速进入角色,在人生最应有之阶段,花开不败。

  王璐说:“我已然进入金秋岁月,谈不上宠辱不惊,却也淡定平和,不在乎得失评价,却在发现每个监督点中获得最大的满足,在完成每件案件中收获喜悦与感动。”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