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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十里,最美是你 | 卜艳:追求正义,一直在路上
2019-03-06 10:40: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仪检宣

  编者按:

  江南三月,春水初生,春林初盛。

  但,春风十里,最美却是你。

  法庭上的你,唇枪舌剑、慷慨激昂;提审中的你,睿智聪慧、斗智斗勇;接待室的你,春风化雨、严谨温和;家庭中的你,为母、为妻、为女,身兼数职……

  无论哪一种身份和姿态,你都是这世界最美的色彩。

  这个三月,让我们走近这些如梅争春、暗香可沁的女检察官们,一起聆听她们的故事……

 

  卜艳,1987年生,江苏扬州人,2009年进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刑事检察一部员额检察官。

  2009年的毕业季,和许多法学毕业生一样,卜艳选择了自己所向往的法律道路,怀着对法律的忠诚、对检察的信仰,成为了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的一名新人,并在忐忑和期待中被分配到公诉科工作。在公诉科的那些年,跟着前辈们一起阅卷、谈话,加过班、熬过夜,其中虽然不乏艰辛但内心却是满满的兴奋,因为亲身经历到了以前只能在电视中才能看见的场景,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时光飞逝,她已经从当初的一名书记员蜕变成如今公诉席上指控犯罪的检察官。这本就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当初,作为书记员,她就注重培养各方面的能力,提审时细心留意承办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技巧,案件讨论时认真学习承办人对案件的分析说理,开庭时充分领略公诉人对法律法规的精确运用。

  后来,她开始学会在办案中用法律的思维思考问题,用理性的态度看待问题,用严谨的程序解决问题。在办理的蒋某某故意伤害(轻伤)一案中,因为人体损伤标准在2014年适用新的标准,在该案中被害人的伤情需要重新进行鉴定,作为案件承办人的她,多次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希望其配合我们司法机关的工作,但由于被害人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其多次到扬州公安局控告)以及后期被害人又因为其他原因摔伤,行动不便,她多次联系其家属,多方协调,并亲自陪同其到法医部门了解情况,通过耐心细致的适法说理,使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司法机关重新信任,配合司法机关作出新的人体损伤鉴定报告,使案件顺利起诉判决。

  在她看来,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一个案件都需要承办人用心对待,使受害之人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记得在办理颜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她仔细审查案卷材料,真倾听当事人意见,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颜某某是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无法支付工人工资。她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向颜某某解释法律规定,勒令其尽快想办法筹钱支付工人工资,后又多次联系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与他们共同商议工资支付办法,最终双方同意由颜某某与工人一起打工,在确保颜某某基本生活开支之外的钱用于偿还工人工资,直至所欠工资全部还清。

  “一个好的检察官要像‘刽子手’一样,做到‘快’‘狠’‘准’!”正在审阅朱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卷宗的她,抬头对我们这样说道。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形容的也许也没有那么贴切,但这位在仪征检察院工作了 10 个年头的“大卜检”的的确确是一位快人快语,雷厉风行的检察官。不仅在最短时间内判断嫌疑人行为是否达到入罪标准,还善于发现疑点,引导公安补充侦查,为提起公诉做准备。

  办理了一件又一件大案的同时,她丝毫没有闲下的意思。为了更好的适应司法体制的改革,适应捕诉一体办案的形势,她还积极学习批捕案件的办理,学中干,干中学。

  康德曾说,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们内心深深的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绚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她心中检察官的道德准则就是:恪尽职守,司法为民。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