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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十里,最美是你 | 赵月霞:让法律如月澄澈,如霞温暖
2019-03-06 10:44: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扬检宣、邮检宣

  编者按:

  江南三月,春水初生,春林初盛。

  但,春风十里,最美却是你。

  法庭上的你,唇枪舌剑、慷慨激昂;提审中的你,睿智聪慧、斗智斗勇;接待室的你,春风化雨、严谨温和;家庭中的你,为母、为妻、为女,身兼数职……

  无论哪一种身份和姿态,你都是这世界最美的色彩。

  这个三月,让我们走近这些如梅争春、暗香可沁的女检察官们,一起聆听她们的故事……

 

  赵月霞,高邮市检察院民行控申部员额检察官。江苏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手,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岗位能手,扬州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扬州市三八红旗手,其家庭被高邮市妇联评为十佳和谐家庭。

  “相由心生”,这句话用在赵月霞身上,似乎再合适不过了。已有二十年检龄的她,梳着一根纯纯的马尾辫,见人总是一脸温柔的笑意,看上去就像一个邻家小姐姐。“她心善。”熟悉她的人都这么说。

  倾心调解促和谐

  2015年6月的一天傍晚,一位老太摇着轮椅来到高邮市检察院服务大厅,向当班接访的民行科科长赵月霞反映,邻居王某在翻建房屋时,将门垛过龙板建在了她家飞檐内。孤身一人的老太与他理论不过,只得起诉至法院,王某被判令排除妨碍。但四年多过去了,王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老太多方求诉却依然无果。

  看着老人求助的目光,赵月霞的心一阵刺痛:为弱者主持公道,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她好言宽慰老人,并叫来一辆出租车,叮嘱司机将老人安全送回家。

  第二天,赵月霞就顶着烈日来到老太家中,经实地察看和走访邻居,得知老太反映属实。于是,她开始奔波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希望达成调解,可王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避而不见。赵月霞没有灰心,直到中秋节那天傍晚,她又登门拜访,王某终于被感动,让她坐了下来。赵月霞抓住转机,用“六尺巷”的故事、“邻居好,赛金宝”的谚语,不断触动王某的心灵。“你这么苦口婆心,我再不通情达理就不算是人了。”王某低下了头。

  王某履行了义务,但赵月霞的服务没有停步。她与社区协调沟通,在最短的时间内为老太修缮了房屋,并组织志愿者照顾老人生活。“你就像我的亲女儿!”老人拉着赵月霞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后来,此案入选2017年“江苏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倾心调解,力促和谐。几年来,赵月霞带领部门干警综合运用“检调结合”方法,妥善办结民事行政案件数十件,未发生一起再上访事件。

  刑事救助解忧急

  在担任民行科负责人之前,赵月霞还曾在审查批捕、公诉、控申等部门工作。“在一个岗位就要播洒一缕阳光。”本着这样的理念,2012年初,时任控申科副科长的她,为解决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紧缺的问题,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得到帮助,主动提议并争取领导支持,由高邮市检察院专门向市委政法委提出请示,申请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

  2012年7月,高邮市政府作出批准决定,高邮市检察院成为扬州市检察机关首家将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

  赵某上班途中被季某驾驶变型拖拉机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高邮市检察院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但至该案提起公诉前,由于季某暂无赔偿能力,仍未与赵某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原本就患有严重疾病的赵某妻子因悲伤过度卧床不起,正读大学的儿子小赵也被迫休学。赵月霞得知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5天内将救助款2000元送到了小赵手中。

  “检察官雪中送炭,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工作。”捧着救助金,小赵动情地说。

  辛苦一人暖大家

  在单位,赵月霞是业务骨干;在家庭,她又是妻子、母亲和女儿。她从来没有向别人诉说,这多重的责任之下,自己付出了怎样的辛劳。但2008年,父亲脑溢血住院,母亲中风,孩子刚刚三岁,她以417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故事,至今在单位传为美谈。

  赵月霞孝敬公婆,长期细心照料体弱多病的老人。她注重教育,儿子多次荣获校园“四好学生”、“优秀少年”称号。她与家人自2003年以来,一直坚持帮扶贫困学生,逢年过节接到家中居住,帮助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直至考上大学。

  2014年,赵月霞担任了单位第三党支部书记。她带领党员干警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慈善义捐。2015年,支部被市级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11月,高邮市检察院妇联成立,赵月霞又当选为首届主席。

  “为大家做点事,我乐意。”面对新的责任,她的笑容依然灿烂。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