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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十里,最美是你 | 朱晓芹:为护航企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19-03-07 12:30: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邗检宣

  编者按:

  江南三月,春水初生,春林初盛。

  但,春风十里,最美却是你。

  法庭上的你,唇枪舌剑、慷慨激昂;提审中的你,睿智聪慧、斗智斗勇;接待室的你,春风化雨、严谨温和;家庭中的你,为母、为妻、为女,身兼数职……

  无论哪一种身份和姿态,你都是这世界最美的色彩。

  这个三月,让我们走近这些如梅争春、暗香可沁的女检察官们,一起聆听她们的故事……

  朱晓芹,邗江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员额检察官。十多年来,她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精神,在办案中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先后被表彰扬州市十佳女检察官、扬州市优秀侦查监督岗位能手、区优秀公务员、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精准履职,延伸职能

  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朱晓芹的职责主要为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刑事案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涉案企业在工作制度、内部监督、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她总是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提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并协助企业抓整改抓落实。

  在办理魏某某等人诈骗案过程中,朱晓芹发现被告人利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给付业务员佣金的时间可能尚在客户犹豫期内的漏洞,在业务员获得佣金后让客户退保,业务员跟保险公司失联,从而成功骗取了佣金。对此,朱晓芹书面建议该公司加强对业务员的培训,规范保险操作流程,并建议在客户犹豫期结束没有退保后再给付业务员佣金。该公司很快采纳了这一建议,内部管理更趋严密。

  服务企业,助力经济

  朱晓芹还有一个身份——区政协常委,这让她对经济类刑事案件的办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涉案企业,在依法提起公诉、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注重企业的后续发展,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朱晓芹办理的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查机关以杨某某个人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朱晓芹审查后认为是单位犯罪,遂果断追诉单位,并建议对杨某某判处缓刑,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案件办结后,朱晓芹仍持续关注杨某某及其公司的发展,鼓励杨某某振作精神,改善经营模式,重整公司。并为杨某某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最终杨某某的企业走上正轨,获得盈利。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朱晓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检察人的责任和担当。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