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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鸿远:带着“印记”,一路前行
2019-05-05 14:39: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有人说,公诉席是一个舞台,是播种公平正义的地方;有人说,公诉席是一扇窗口,展示着当代检察官的形象;也有人说,公诉席是一片战场,虽没有硝烟弥漫,却用唇枪舌剑指引惩恶扬善的航向。而对于黄鸿远而言,公诉席,不仅寄托着青年检察人的梦想,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希望。

  虽然年纪轻轻,但黄鸿远已经是一名在公诉部门工作了九年的“老兵”,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落地,黄鸿远从一名“公诉人”转变成一名“刑检人”,但无论身份如何转换,他始终牢记“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以“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指引,扎实苦干,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而这些案件就是他曾经作为一名公诉人的“印记”。

  印记一:要案

  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某某没收违法所得案,该案系全国首例省部级领导干部没收违法所得专案。作为案件承办人之一,他仔细梳理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提出需要完善的证据问题50余项,并且与省院反贪部门通力协作,完成了海量证据的核算。

  为保证该案的庭审效果,在时任公诉处长王旭的带领下,黄鸿远和专案组同事们一起,赴上海对利害关系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其放下思想包袱,充分信任司法机关;赴北京到高检院汇报案件情况时,他们一起连夜修改示证方案,取得了高检院领导的充分认可;为精心打磨举证提纲和出庭意见,他们连续多日加班到深夜。最终,在院党组的有力指挥及上级院领导的精心指导下,任某某案庭审得到了中央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入选最高法《刑事审判参考》,成为没收违法所得特殊程序的示范性案例。

  印记二:难案

  殷某某故意杀人、盗窃案,嫌疑人杀害多人,并有埋尸藏尸情节,性质极为恶劣,在当地产生了极大影响,老百姓们听闻此案寝食难安,甚至谣言四起,以讹传讹;而嫌疑人有过前科,反侦察经验极为丰富,多次反复翻供,试图迷惑司法机关。

  面对如此棘手的重大案件,黄鸿远仔细审查证据,通过数次提审,梳理出其辩解的多处漏洞,并联系公安机关进行有的放矢的侦查。

  在庭审过程中,黄鸿远作为公诉人,对殷某某的辩解进行有针对性的讯问,适时向法院出示补查的证据,使其辩解的荒谬之处在法庭上暴露无遗。最终,一审法院全部认定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证据,被告人殷某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印记三:大案

  2018年,黄鸿远连续办理了朱某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及宝缘系列非法集资案,此类案件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而群众急于挽回损失的心理极为迫切。

  针对这种情况,黄鸿远不推诿、不逃避,坚持向群众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无论是炎炎夏日里接待来访群众,还是接听集资参与人接二连三的咨询电话,他都细心解答,耐心有致。

  而这些来访人员和电话里,有些急于挽回自己的损失,有些甚至对司法机关有很深误解,但无论对方态度如何,他都与集资参与人真诚沟通,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渐渐地,群众逐渐理解并支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工作,有些人打电话予以支援、有些人还向检察机关送来了锦旗。

  这些印记,有苦有累,但更有一份收获。机构改革业已落地,曾经的“公诉处”与“侦监处”一道,变成了刑检一部、二部、三部,虽然身份变了,但对黄鸿远以及和他一样的检察人而言,不变的,是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是对法律的初心、是对党和国家的忠诚。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