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扬州市检察机关包括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内有5家院再一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据悉,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已连续4届在三年一次的全国评比中获得“文明接待室”称号。
近年来,扬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意识,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整合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信访接待环境,利用扬州开发区院建院之际建成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全面整合信、访、电、网等诉求表达渠道,建立集控告、举报、咨询、申诉、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办公设备齐全,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接待场所建设实现了跨越发展;二是借力平台,实现信访信息化。充分利用控申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推行信访档案电子化,切实做到一访一录、一案一档,实现信访案件网上受理、流转、提醒、催办和督办,适时检查、动态管理、确保来访、来信及答复处理情况的完整录入,为信访案件的后续处理打下基础,并实现个案实时动态监督,确保控申业务数据客观、准确。同时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平台作用,帮助群众足不出县向上级院反映问题,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三是文明接待,打造文明窗口形象。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线索,坚持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做到“受理快、处理快、答复快,及时把案件办理进程和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行部门长接待、青年干警接访、申诉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提升信访事项办结率和群众对接访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窗口接待能力和服务群众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