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后,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力度更大。2017年7月1日至11月底,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36件,占到两年试点期间诉前案件数的85.8%,其中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8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达408件。”这是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后江苏省检察机关交出的“成绩单”。
江苏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人日前介绍,为了统筹公益诉讼工作,江苏省检察院推出公益诉讼工作“一把手”工程,于2017年7月专门成立了由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担任组长的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将入额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是否直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纳入司法办案考核,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完善以省检察院为龙头、设区市院为枢纽、基层院为主体的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后能交出漂亮‘成绩单’,还在于此前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也在认真学习,为现在的公益诉讼全面开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该负责人介绍,“因此,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部署后,非试点地区检察院能够迅速铺开此项工作。”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对于宗玉滥伐林木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后,江苏省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公益诉讼案。目前,该案已作出判决,检察机关所有诉讼请求均得到了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