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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猫粮狗粮,是冰毒
2018-01-04 14:09:00  来源:方圆法治网  作者:卢烨

   杨滨等人犯罪也比较隐蔽,他们进行的所有非法交易,相互间从不见面,有几位甚至没有通过电话,只在QQ中聊天。对于其中几位毒品购买者,杨滨直到被抓,都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

      

 

  

  文|卢烨

  现代生活中,网络购物和快递派送都已经是非常常见的生活方式,这些新生的经济现象,在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诸多方便,使居民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快速、便捷地收到购买的商品。可是,另一方面这些新经济工具,却也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以其作为掩护,实施犯罪行为。

  今年初,一起横跨六省市,地域波及大江南北的利用网络贩毒、由快递派送毒品案破获,在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主办、各相关地域公安部门的密切协同下,公安人员一举将从事犯罪活动数年的不法分子缉拿归案。9月12日,经公开审理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该案主犯杨滨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钢板上谈牛”落法网 

  2014年6月12日,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进入了临沂市河东区公安民警视线内,经过立案侦查,很快,一位网名叫“钢板上谈牛”的人浮出了水面。侦查发现,这些被非法持有的毒品大都是“钢板上谈牛”寄来的,运送方式皆为快递。其方法是将毒品夹杂在狗粮里面,再以狗粮的名义快递。一份快递单上,发货地点为广东省,具体是哪个城市,已经无法看清,只能看清寄件人的名字叫张兴宇,单位是贝贝宠物店。

  有了这条重要线索,同时又为避免打草惊蛇,河东区警方对“钢板上谈牛”展开了秘密侦查。同时,又派出网络技术人员,赶赴广州市。

  在广州市警方的密切协助下,工作人员很快查到,“钢板上谈牛”的真实姓名叫杨滨,张兴宇只是他用的一个假名,贝贝宠物店也属子虚乌有。但由于当时尚无法查清杨滨的身份证号码,故而还不能锁定犯罪嫌疑人。一时间,侦查无法得到有效进展。

  但8月16日这天,案件侦查工作出现转机,河东区公安人员于侦查中获取一确切信息线索,一位网名叫“亦初”的女子,租住在临沂市沂蒙路某住宅小区,她于近日将收到一个寄有猫粮或者是狗粮的快递,里面极有可能藏有冰毒。公安民警丝毫不敢松懈,立即派侦查人员赶至该小区,并对寄入小区的快递及取快递的人员,进行暗中监视。很快,就等来了“亦初”以及她要取走的那件快递。公安人员经开包检查,在邮寄的狗粮里面,果真发现了冰毒,后经鉴定,冰毒重达70余克。警察还发现,发货地址一栏,记载为“广东省东莞市某镇”,并写有详细的小区及楼房和门牌号,还留有联系电话,发货人仍然是张兴宇。可以断定,这些毒品与先前那起非法持有毒品案的毒品,均系同一个人所寄。而这个人就是化名张兴宇的杨滨。

  于是,警察将“亦初”控制,一边对其进行突击审讯;一边与东莞市警方取得了联系,并立即派警察赶了过去。

  经审讯,“亦初”真实姓名叫刘美娟,她还有一个网名叫“娟娟”,此前,她已经在网上购买过好几次冰毒,她买的冰毒有的用于自己吸食,有的是加价卖给他人。据她供述,她这次及前几次购买的冰毒,都是从网名叫“钢板上谈牛”处买来的。“‘钢板上谈牛’是一位男子,虽然住广东省东莞市,但听起来并非广东当地口音。”刘美娟对办案人员说,“对方给我邮寄的冰毒,都是用同样的方式。”

  河东区警方决定对杨滨立案侦查,并实施抓捕。在东莞市警方的密切协同下,办案人员很快查清了杨滨的身份证号码,并锁定了本人。10月20日23时30分,办案人员在东莞市长安广场将正在贩毒的杨滨抓获,并查获其随身携带的冰毒重达2000多克。同时,警方对其住处进行了搜查,并搜得用于吸毒的玻璃瓶等物品一宗、电脑两部、手机两部、快递单14张、机动车登记书一本、真空封装机一台。

  经审讯,杨滨对其以邮寄猫粮及狗粮的方式贩卖冰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杨滨被刑事拘留,24日,被押赴山东省临沂市看守所关押。

  一失足走上不归路 

  杨滨,1984年5月生,甘肃省兰州市人,汉族,中专学历,案发时,常住广东省东莞市某镇。

  根据2017年9月12日的法院判决,年仅33岁的杨滨,将被处以极刑,他的生命也将会就此结束。而纵观杨滨的犯罪历程,他走上这条贩卖毒品的不归之路,其实是有着较大的偶然性成分。这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

  杨滨中专毕业后,在当地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他觉得自己学历并不高,在当地可能不会有什么出头之日,因此就想外出打工,到经济发达的地区去。所以,杨滨中专毕业没多久,就踏上了打工之路。而事后看来,他的打工之路也不平坦。他先是来到北京,在人才济济的首都,几年下来,他不仅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反而在2009年10月29日,因犯诈骗罪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到2010年7月28日方才被刑满释放出来。

  被释放出来以后,杨滨感到在北京是待不下去了,回老家兰州也不是长久之计。他就来到了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他认为,在这里,钱也许会好挣些。几经转移和漂泊之后,他最终在广东省东莞市落脚。凭着在中专时学到的一些手艺,他很快在一家光机公司谋到了一份工作。工作稳定下来,也就有了可靠的收入,这样,他在某镇一住宅小区租下了房并居住了下来。

  其后,他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在网上试着做点小生意。“主要是做手机生意,就是在网上谈好价格,并在收到对方转来的货款后,我就以快递方式将手机发给客户。”案发后,杨滨对办案人说,“这种客户不固定,在全国各地都有。”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他人生的转折点,就是在做手机生意过程中发生的。其实仅仅是做手机生意、老老实实地赚钱本是件好事情。但关键的是,杨滨遇到了一些不良分子,从此走上了再犯罪的不归之路。

  2014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刚过,他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朱晓雨(另案处理),当时朱晓雨让他帮忙以快递方式邮寄一些狗粮。对于杨滨来说,办理快递是轻车熟路的事情,与卖手机两不耽误,同时也不影响他在工厂里打工,当时就痛快地答应了。每次事成之后,他都能从朱晓雨那里收到一些好处费,这也令杨滨感到比较满意。随后,朱又多次让他帮忙邮寄,而且好处费次次加码,杨滨也就对于“帮这个忙”乐此不疲。

  但随着好处费渐渐增多,杨滨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儿,很快,他便弄清楚了,原来朱晓雨每次交给他的一包包已包好的狗粮里面,有的是夹杂着冰毒的。原来,朱晓雨是个毒贩子!杨滨一下子吃惊不小。假如就在这个时候,杨滨就此收手,他可能会一直是那个做手机生意的务工者,可惜他没有这样做。他想到朱晓雨给他的那一笔笔不菲的好处费,而他在这期间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于是心底的贪念又一下子被激活了,驱使他继续帮朱晓雨贩毒。

  “刚开始的时候,发的是一公斤左右的,后来也有更多的,一共给他发了十余次。这一次共发了2000多克,是我自己弄的,对方已经给我卡上打来了18万元,我正准备给对方把货发过去,就被抓了。”杨滨案发后对办案人说,“朱晓雨后来给我介绍了几个散户,让我直接从他们那里拿货寄走。”

  而自从有了这些散户,杨滨就开始自己单干了,成了一名地道的贩毒者。而且他自己又染上了毒瘾,恶性循环让他在贩毒道路上彻底地身不由己,越陷越深,越深越陷,最后彻底地刹不住车了。

  快递派送网络转账 

  临沂市是鲁南重镇,这里拥有全国第二大商品集散市场,每天流动人口达到十余万人,如此大的客流量,也被个别毒品犯罪分子利用进行非法活动。就近些年相关机关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利用网络贩毒的仍然比较少见。所以,这起案件一开始就引起了河东区警方的高度重视,为及时提取并固定证据,他们及时抽调了相关网络技术人员组成专案组,并很快与相关地域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为破案争取主动。然而,杨滨等人进行的所有非法交易都非常隐蔽,相互间从不见面,有几位甚至没有通过电话,只在QQ中聊天。对于其中几位毒品购买者,杨滨直到被抓,都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

  2014年春节过后不久,杨滨在一个QQ群里认识了临沂市这位网名叫“娟娟”的女子,“娟娟”自称叫刘美娟,她还有一个网名叫“亦初”,租住在山东省临沂市。几经交谈后,他们之间就成了熟人,熟悉之后就开始谈论毒品。很快,刘美娟同意购买并用支付宝给他转过去了第一笔款,而杨滨也很快给她寄来了一个包有猫粮的快递,在猫粮里面夹着25克冰毒。就这样,他们第一笔交易就悄悄完成了。

  “这之后没几天,我又找牛哥买了1万元的冰毒,他通过快递给我寄来了有65克冰毒。后来,我又找他买了1万元的。”案发后刘美娟对办案人说。而她所说的“牛哥”,正是网名叫“钢板上谈牛”的杨滨。而刘美娟一次次购买冰毒,都是通过快递寄来的,普通人是很难觉察出来的。

  而杨滨归案后供述:“后来,我还用同样方式分别给吉林长春一个网名叫‘森奇’的人发过四次货,给网名分别叫‘天凉好个秋’‘我自横刀向天笑’,以及山东济宁网名叫‘男人的无奈’发过冰毒。”

  那么,他们又是怎么认识并进行贩毒的呢?有一次,杨滨在一个QQ群里认识了吉林长春某超市一位自称姓徐的女子,认识后,杨滨就试着和她谈论冰毒,看到对方比较感兴趣,就提出卖冰毒给对方。

  “第一次卖冰毒1000克,收了对方(这位自称徐姓的女子)6.6万元,第二次卖1000克,由于纯度高,收了13万元。第三次就是被抓的这次,有2000多克,对方给了我18万元。”杨滨到案后对办案人说,“对方的名字应该叫张超,估计是个男的,因为我和他视频过。”

  事后查明,这个张超,正是前面说到的那个“森奇”,也就是自称是徐姓女子的那位,他其实是一位男子,目前已经归案。他还有另外两个网名“天凉好个秋”和“我自横刀向天笑”。

  “我是2013年底在QQ群里认识的杨滨,从2014年7、8月开始买冰毒,刚开始买的少,每次三四十克,后来就多了,1000克的一共买过两次,后来这次2000多克,我已经给他打过去了18万元。”案发后,张超对办案人员说,“我买的所有毒品,他都是用快递方式邮寄过来的,收件人写的都是某超市徐小姐。”

  而张超不但自己买毒品,还做起了经纪人。天津市有一位叫郭莉(另案处理)的女子,通过QQ认识张超后,就开始从张超处买冰毒,而张超从她这里收到钱后,再打给杨滨,由杨滨把冰毒邮寄给郭莉。

  “2014年9、10月,张超让广东的这个人给我发过三四次货,100至500克不等,有一次发的100克发丢了,不知发哪儿去了。”案发后郭莉对办案人说,“我一共给张超汇去了六七万元钱,至于他给了广东的这个人多少,我就不清楚了。”而郭莉说的“广东的这个人”就是杨滨。

  而据杨滨供述,他给天津邮寄毒品的时候,一共给天津某大学的张佳、天津和平区某小区的张佳、天津和平区某大厦的张佳等发过冰毒。而据警方查明,这三个张佳,均系同一人,该人正是郭莉。

  山东省济宁市网名叫“男人的无奈”的男子,杨滨也给他邮寄过冰毒,经警方查明,此人叫邓某龙。“我当时给他邮寄的是样品。”杨滨归案后对办案人说。而邓某龙在受到警方控制时,否认了他收到过杨滨邮寄给他毒品的事实。最后,这件事实仍没有相关实物可以佐证。

  惨痛的教训 

  杨滨在归案后,自觉罪责难逃。他可能事先也知道,我国法律对于贩毒行为有着明确的死刑量刑标准。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生命,他就琢磨着点子想逃脱责任。一是否认事实。他认为,其贩毒行为采用的网络转账、快递派送的隐蔽方式,证据不好提取,也不好固定,所以,刚开始他不承认犯罪事实;二是他又企图以立功的方式以减轻自己的罪责。他看到公安机关掌握的都是他的下线,就企图向公安机关供出他的上线(即前面提到的散户);三是在法庭审理阶段他又企图翻供。声称公安人员在侦查阶段向他实施了刑讯逼供,他的供述是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说出来的。所以,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使用。

  但经法庭审理后查明,他提出的上述言论,皆没有相关证据支持。一是他的犯罪事实,既有他本人的有罪供述,又有收受毒品方的物证佐证,还有警方早已经恢复了的他们在网上的聊天记录,而且这些都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二是他所供出的所谓上线,大都已经被当地警方列为网上追逃,有的早已经被抓捕归案。而毒品来源原系犯罪嫌疑人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时所必然涉及之内容,属于其应当如实供述的部分,因此,犯罪嫌疑人交代的基本情况,包括他上线姓名、住址、体貌特征及联络方式等信息,均属于应当供述的范围,不能认定其有立功表现。三是至于刑讯逼供,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承办人就调取出了杨滨进入看守所时的健康检查体检表,据体检表记载,杨滨入所时身体健康无异常,并不存在其所称的骨折等情况。所以,杨滨的翻供大都没有被法庭采纳。而且,杨滨于2010年7月8日被释放,其再次犯罪之时属于被释放后5年之内,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而从杨滨的上述行为来看,他只有在归案以后,才彻底地从其发财梦中醒过来,他还在梦想着这次还会像上一次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的那样,获得悔改的机会。可是,他所犯下的严重罪行,已经让他没有机会了。

  2017年9月12日,临沂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对杨滨做出了死刑判决。

  “本案通过网络实施交易并实现转账,以快递运送毒品,一下将整个贩毒过程消于无影之中,给发现和侦查取证都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所以,下一步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司法部门要及时转变理念,大力利用网络力量,力争不让犯罪分子在这个领域中有立足之地。”11月15日,本案公诉人在总结办案经验时说。目前,当事人杨滨已经提起上诉,此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中。(本文中除了主犯外,其他皆用化名)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