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华
党的十九大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如何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近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接受《人民监督》采访时表示,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自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做好新时代江苏检察工作。
以“三大公诉、三大监督”坚定检察自信
《人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2月8日召开的江苏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您明确提出了“三大公诉、三大监督”的观点,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自信。请您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刘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自信,既源自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的要求,也源自宪法法律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2014年1月,总书记在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突出强调要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同年9月,总书记首次提出加强检察监督;2017年9月,总书记在致第22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的贺信中再次强调,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宪法也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新时代检察机关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自信,牢记职责使命,发挥好应有作用。
在2月8日召开的江苏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提出了“三大公诉、三大监督”的观点,这是我对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的思考。“三大公诉”是指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在这一层面看,检察机关是一切公诉活动的发起者。“三大监督”是指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在这一层面看,检察机关又是所有诉讼活动的监督者。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以此来启动司法裁判程序,督促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基础上,做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同时,检察机关又通过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全过程监督,来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我认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无论是原有职能还是新增职能,都有很大的深耕厚植空间。新时代检察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我们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检察事业的自信,以“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为主责主业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全力开创新时代江苏检察工作新局面。
营造“三大环境”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
《人民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江苏省委也明确提出了“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江苏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
刘华:服务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是全省检察机关应尽职责和光荣使命。2018年,我们将着力从三个方面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局,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保护最优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健全侵犯产权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机制,推动解决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以及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注重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增强企业家投资信心和发展预期。
二是保护最活创新环境。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准确把握创新探索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和违法犯罪的区别,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区分情况慎重对待,建立检察办案环节鼓励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依法给予宽缓处理。对科研人员通过咨询服务、技术入股获取报酬与侵犯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要厘清罪与非罪界限,依法慎重处理,防止不当立案、随意入罪。
三是保护最美生态环境。主动对接全省“263”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职能作用,搭建环境资源线索收集检索平台,强化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加大环境资源领域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力度,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推动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保护绿水青山。
聚焦人民群众三大需求办好案件
《人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2018年1月5日,总书记又鲜明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1月10日,总书记在对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批示中也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江苏检察机关是如何落实这些指示和要求的?
刘华:江苏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本质属性。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挂在嘴上,而是要切切实实地落实到司法办案工作中。2018年,我们将聚焦人民群众三大需求办好案件。
一是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办好案件。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特别是食品药品、环境、财产、信息安全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特别是要迅速响应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在程序上保障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在实体上与公安机关、法院协商研究,统一司法尺度,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及时采取亮明态度、体现力度的坚决行动。
二是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办好案件。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枉法裁判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坚持不懈强化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切实解决少数检察干警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问题。
三是聚焦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需求办好案件。坚决惩治暴力伤医、校园欺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加强对企业产权的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企业与犯罪组织、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让“专业化”成为2018年度江苏检察“关键词”
《人民监督》:2017年10月,中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对法官检察官的产生、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设置、审判权检察权的运行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中央第一份就法官检察官专业化建设作出全面系统规定的文件。请您介绍一下,江苏检察机关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有哪些打算?
刘华:专业化不仅是中央对我们的明确要求,更是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题中之义。专业化是为了办案的高质量、管理的高质量。因此,我们让“专业化”成为2018年度江苏检察“关键词”,着力从司法办案、司法管理两个方面提升专业化水平。
一方面,以“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为核心,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刑事公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标准,严格遵守证据开示规则,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有针对性地解决公诉人员审查、举证质证、抗辩等方面经验欠缺、能力不强的问题。民事公益诉讼要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行政公益诉讼要重点把握诉前程序的专业化问题,统筹考虑行政机关监管行为不到位的损害程度、地域管辖、层级发送等因素,合理确定诉前检察建议发送对象。刑事诉讼监督要探索完善刑事立案、侦查监督机制,着力加强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和监管活动的日常监督以及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要树立“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的理念,完善分案方式和轮案规则,加快案件审查节奏,全力清除积压案件。民事执行监督要重点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执行案件以及经常出现、具有普遍性的不当执行行为的监督。行政诉讼监督要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通过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职责,保障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以构建专业化的现代司法管理模式为主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办公管理要发挥好“中枢”作用,继续从流程管理上下功夫,防止工作的随意性。新闻宣传要继续从专业角度寻求提升空间,准确把握受众对象需求,以案件为依托讲好检察故事,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力。教育培训要加快体系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检察领军型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养一批检察高端人才。干部人事工作要由传统的“管干部”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转型,建立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检务保障要在检察装备设施的管、修、购等环节都实行现代化管理,探索服务外包,提升检务保障专业化水平。
八个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落地落细落实
《人民监督》: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去年您对全省检察干警提出了“约法四章”的要求,今年您又对检察领导干部和普通干警提出了八个要求。您能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吗?
刘华:去年,我和全省检察干警“约法四章”,提醒领导干部及全体检察干警,不得从事以下行为:一是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二是不得居间介绍招商引资收取报酬;三是不得组织和参与各种集资活动;四是不得从事炒房牟利活动。从过去一年的实践来看,“约法四章”在全省检察干警中产生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今年,我们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针对全省检察队伍建设新情况新问题,对检察领导干部和普通干警又进一步提出八个方面要求。其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三个要求:一是管好自己和家人,避免各种可能引起合理怀疑的言行;二是严格选人用人,不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不因个人好恶提拔干部,不迁就提拔跑官要官的干部;三是依法行使检察业务领导权,不违反规定干预检察官办案,分管领导不违规打听其他部门案件办理情况,不对外泄露案件信息。对普通干警提出五条要求:一是遵纪守法、依法履职,牢记检察干警是特殊的公务员,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人际交往中慎言慎行、低调处事,妥善处理好家庭邻里纠纷,不做影响检察形象的事;二是不跑官要官,不向组织伸手要职务、要荣誉、要待遇;三是不接受请托、以案谋私;四是严禁酒后驾驶,在全省检察机关杜绝酒驾;五是不得参与集资活动。
在从严要求检察干警的同时,我还提出,各级院纪检督察机构对于收到的举报信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于恶意检举、诬告诋毁检察人员的,查否后要在一定范围内为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为敢担当、敢管理的干部撑腰鼓气,让真正干事业的人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作者 |沈建华
特约撰稿|陈威
通讯员|陈健扬 杨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