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邀请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该院首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会上,执检科承办人介绍了案件的审查情况:2017年12月1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扬州某工地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其持铁棍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左臂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遂提出对其变更羁押措施的意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嫌疑人家属也相继发表了对李某是否继续羁押的意见。
区人大、政协代表对该院公开听证的形式表示赞许,并在综合各方的意见后认为李某系初犯,在被羁押后认罪悔罪、服从监管,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因此对李某没有必要继续羁押。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执检科发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建议函》。(施冬生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