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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正青春 | 张春波:肩上责任,心中情怀
2018-05-04 13:27: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开检宣

  【人物档案】张春波,1980年生,江苏启东人,现任扬州经济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科长、一级检察官。

  【青春感言】纵使从检之路阻且长,也要以梦为马逆风行。

  一身象征公平正义的制服,一枚凝聚法律追求的检徽,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到员额检察官,从事刑检工作九年来,张春波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凭着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交出了一份优秀的答卷。从检九年,获个人三等功、嘉奖、“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市十佳公诉人”等多项荣誉。

  随着《人民的名义》的热播,似乎也揭开了检察官的神秘面纱。“以往,大众通过韩剧认识检察官”,现在,张春波开玩笑地说,现实中的检察官,可没有那么“风光”。提审询问、审查证据、出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审查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即使除去琐碎的工作,每个案件也至少需要这些步骤。相比风光地出席法庭指控犯罪,坐在办公室里审阅大量材料才是检察官的工作常态。

  开发区院成立以来,她办理了首例制造毒品案件、污染环境案件,并在办理污染环境案中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经侦查、起诉后均得到有罪判决。在扬州市检察院公诉处挂职锻炼期间,经手办理过一审、二审、请示和抗诉案件,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票据诈骗8000余万案件、受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案件,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且无一起被改判;办理了开发区院成立以来首例制造毒品案件、污染环境案件,并在办理污染环境案中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经侦查均予以立案查处。

  在办理孙文宝贪污一案时,法检两家就贪污数额认定存在分歧,辩护人作无罪辩护,并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面对困难,张春波反复梳理事实和证据,吃透案情,认真做好庭审准备,经过四次庭审,跨时七个多月,最终法院全部采纳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量刑建议,孙文宝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张春波还善于从案件中发现需要追捕、追诉的线索,2016年成为员额检察官以来,纠正漏捕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次,口头纠违10余次,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份。

  “作为一名公诉人,你可以有无数次成功,但决不允许一次失败,一次冤假错案将是一生的耻辱。”初入检察院时,老检察官的一席话带给张春波的震撼至今难忘。对于张春波而言,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肩上是责任,心中是情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是张春波自我认同是价值所在。

“看着主枝到主花再到叶子,或剪或裁,或去或留,都要下手干脆,无论是花朵还是枝叶,不需要的部分,即使再好看也要放弃,我们的生活工作亦是如此,要拿得起放得下。懂得舍与得,人生才会从容自在。”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