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送朋友盆景,又不想花钱买,高邮男子丁某竟跑到当地烈士陵园管理处偷了一盆,还没送出去就被人赃俱获。归案后,丁某竟自称脑子有病。警方经调查发现,他用这个理由,“啃老”两三年。近日,高邮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烈士陵园盆景莫名“失踪”
索先生在高邮烈士陵园管理处工作,在该处办公区域内,整整齐齐地摆放了一些盆景。
去年7月29日上午8点,索先生和同事到单位上班时,发现少了一盆黄杨盆景。这盆盆景树龄大约有65年,放在烈士陵园管理处已有35年。通过调阅监控录像,索先生发现,当月28日晚上11点左右,一名男子进入陵园管理处,将盆景偷走。锁定“贼影”后,索先生立即报警。接报后,民警通过调查,很快查明监控中偷盆景男子的身份情况:他叫丁某,家住高邮某小区。
去年8月2日,民警在丁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查获被盗黄杨盆景。经鉴定,该盆景价值3800元。
自称脑子有病,“啃老”度日
经查,丁某今年47岁,10年前,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归案后,丁某交代,他没有工作,整天四处闲逛,其间,他发现高邮烈士陵园管理处内的盆景长得很好,就想偷一盆送给朋友。案发当晚11点左右,他翻栏杆进入陵园管理处,偷走了一盆黄杨盆景。可得手后,他越想越害怕,不敢再送人,只好把盆景藏在家中。
在公安机关,丁某除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外,还交代自己脑子有病。随后,公安机关通过走访丁某家人了解到,丁某之前一直精神正常,也没生过大病,大概3年前,他开始称自己脑子有病,并先后到上海、南京等医院检查,但没有检查出毛病,此后,就以自己脑子有病为由,不出去工作,整天在公园、广场闲逛,生活全靠父母。
随后,公安机关委托五台山医院对丁某进行鉴定,结论为,丁某有疑病症,但与其作案行为无关联,无辨认及控制能力异常,判定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经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高邮市法院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有犯罪前科、赃物被追回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江苏省关于盗窃罪的数额标准,盗窃数额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盗窃数额价值5万元为“数额巨大”,盗窃数额价值4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