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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发区检察院出台加强政治建设工作意见
2018-08-14 16:33:00  来源:开发区检察院  作者:张雯雯

  近日,扬州开发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意识形态为抓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在思想上对标,在行动上对表,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大局中、落实到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中、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

  《意见》共计18条,从“进一步深化党的政治建设的认识、准确把握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改进创新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六大内容作出要求。《意见》指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应把握“坚持信仰第一,政治建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办案;坚持遵循规律、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赢得民心;坚持领导垂范、全员参与”五个原则。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将党的政治建设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提升干警对改革的认同感。《意见》围绕“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依法治国理念、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狠抓党风廉政教育、繁荣检察文化建设、拓宽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覆盖面、关心干警从优待警”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要求在坚持集中学习、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传统的党的政治建设方法基础上,运用好开发区检察微信公众号、“开检一家人”、“会议桌”等平台,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向多元化、立体化发展。注重发掘典型、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和宣传典型,从全院角度推树“最好的自己”先进典型,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个个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探索高效顺畅、严格有序、协调得力、全员参与的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组、部门、党员合力,切实做到党的政治建设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