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检院统一都署, 经省委批准,2019年4月1日,扬州市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实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全院干警共同见证了扬州市院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刻。
政治部樊跃先主任首先代表院党组宣布了市院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各部门人员调整方案。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一次自上而下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扬州市院的改革方案着眼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设立16个内设机构,其中第一检察部至第八检察部均为业务部,涵盖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人员安排上,扬州市院改革方案坚持以专业特长为参考,兼顾个人意愿,努力实现人员结构平衡、工作平稳推进。
会上再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强调。人员调整方案宣读后,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向分管领导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书、承诺书,四位部门负责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结合改革,派驻纪检监察组张延浩组长对全院干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
最后,扬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飞同志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从讲政治自觉拥护改革、抓融合做实改革工作、展新貌确保改革质量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戴检指出,我们是改革的参与者,更是改革的推动者。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让改革成为加快发展的次重大机遇, 站在新起点,激发新作为,推动扬州检察事业健康稳步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