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同心抗疫 | 扬州检察院党组专题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2020-02-03 10:42: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及江苏省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1月28日,扬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飞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等一系列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扬州市检察院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飞为组长的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通过加强领导、抓好统筹,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各项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扬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的落实,协助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就全市检察机关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提出五点要求: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到当前正是阻断疫情蔓延扩散的关键阶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把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统一行动、加强管理、科学防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联防联控各项举措,坚定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两级院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摸排摸查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维护一线医护人员合法权益,从严查处拒绝隔离、隐瞒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行为。进一步强化驻监所检察工作,做好监管场所的监督防控,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切实为疫情防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落实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接待窗口等重点部门和办公办案场所的防疫防控工作,确保安全不留盲点。

  ◆做好自身防控工作。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风险意识、加强自我防范,主动开展日常报告、健康监测等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实施“零报告”,及时掌握全市检察人员及家属防疫情况,对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市院、省院办公室,坚决杜绝瞒报、谎报、漏报疫情。

  ◆加强宣传教育。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开展对干警的健康安全教育,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做好亲友提醒劝导工作,加强健康防护。同时,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矩阵作用,积极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等,多渠道多角度传播正面信息,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社会理性防控。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