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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明单位”出炉 扬州检察7家单位榜上有名!
2022-01-20 16:25:00  来源:扬州检察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及6家基层检察院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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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以来,扬州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荣获“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双奖,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检察工作获省院、地方党委批示肯定40余次,70余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其中1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集体和个人100余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完善机制体现文明创建新力度,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院领导带头、全体干警积极参与争创工作,深入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检校法治共建,将文明触角延伸到更加广阔的社会领域。服务大局彰显文明创建新成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率100%,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理涉企“挂案”,联合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共建防控校园性侵风险体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检察监督,写好公益“水文章”。锻造队伍展示文明创建新形象,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布为民办实事“十条举措”,推动落实16个重点实事项目。

  宝应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文明单位创建与检察履职、队伍建设、社会治理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引领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文明创建与检察履职相融合,深耕检察主责主业,聚焦法律监督工作,优化提升办案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立“声影”新媒体工作室,组建“法润荷乡”“护蕾花开”宣讲团,精准开展普法活动,多部微电影在国家、省级评比中获奖。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相融合,打造“党性教育基地、院史陈列室、廉政教育长廊、检察书苑”四位一体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践行“成长专业协作敬业为民”宝检精神,大力开展素能提升“三基”工程,获评扬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理论宣讲示范点”。文明创建与社会治理相融合,持续深化“网格+检察”工作机制,全体检察干警下沉网格助力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践行枫桥经验,刑事和解工作做法获《法治日报》头版报道。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高邮市检察院多年来坚持将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载体和展示检察形象的平台,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创建成果显著,自2003年来连续6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成功创建“江苏省级职工书屋”“江苏省健康单位”“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被省委宣传部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打造特色检察文化。创建“驿路邮检”党建品牌并发布同名MV,建成“亚飞影音工作室”,举办摄影作品展。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大力开展社区结对、普法宣讲、义务献血和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活动,院志愿服务队被评为“高邮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2名干警获评“高邮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致力道德引领。涌现了“全国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扬州巾帼建功文明岗”“扬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等一批先进典型。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仪征市检察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江苏省文明单位”“扬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坚持高点定位,优化创建机制,形成“领导小组规划、责任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协同、全员主动参与”良好氛围,将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两园”检察工作站等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平台,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红旗党支部”争创活动。准确把握定位,优化检察服务,聚力保障民生,《长江保护公益诉讼仪征模式》获评扬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一等奖;全力打造“阳光检务”,通过检察长信箱、《检察视窗》等平台畅通诉求渠道。认清自身方位,优化检察形象,组织干警全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和帮扶慰问活动,提供相应人财物支持。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白沙女检察官”宣讲团深入镇、村、社区、中小学校全覆盖宣讲。

  江都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开展争创活动,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被评为省、市文明单位、集体三等功、先进检察院、综治工作先进集体、政法平安建设、社会治理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等荣誉。始终坚持道德风尚引领,强化学习教育。注重检察之星、十佳“最美家庭”、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引领。开展读书分享会、红色经典诵读竞赛等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始终坚持管理服务创新,强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主阵地作用,组建宣传团队和明确负责人,利用“江都检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始终坚持社会责任履行,强化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及“站岗点、守道口”、疫情防控等志愿活动;开展“5·19”捐款、无偿献血等活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始终坚持单位文化建设,强化基础工作。多样化开展节日活动,规范化保障阵地建设。建成“一大三小”四个党员教育阵地,规范设置党支部活动室,配备党建书刊资料200余册。

  邗江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尽责,在巩固已有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新一轮创建工作,为助推邗江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深入践行初心使命,高站位、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教育整顿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公益活动,全员参与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扎根疫情严重的某封闭小区近50天。成立“三官一师”进网格活动宣讲团,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普及法律常识,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制发检察建议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开展“乡村振兴检察行”活动。全面夯实发展根基,抓实学习教育,丰富检察文化,强化从严治检,在院内楼道设置了文化长廊、格言警句栏,组织举办年度趣味运动会,丰富干警业余生活,促进青年干警“显朝气”“蓄底气”“养正气”。

  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广陵区检察院坚持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引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2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积极承办全国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聚力打造广检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办理的广某船业非法占用长江湿地案、谢馥春环境保护案先后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小雨伞”未检工作室提档升级为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获评“江苏省巾帼文明岗”。认真谋划护航民企发展举措,推出线上“护航民企法治基地”,点击量达1.2万余次。院扫黑除恶专项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干警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创作《悟空说法》系列微动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作品奖、江苏省“以案释法”十佳好视频等荣誉。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