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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2022-09-05 15:55:00  来源:扬州检察  作者:金学来

  2022年初,扬州市院荣获扬州市党政机关第一批节约型机关,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扬州市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管理工作。

  一是抓建章立制。高度重视,把节约型机关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确定1名节能工作“小管家”,负责指导节能工作开展。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同时依据上级规定,制定具体的能耗统计和节能等工作规范,细化、明确工作要求。二是抓推进落实。积极在全院营造节能低碳的办公理念,不断完善节约措施,加强用电管理,加大对空调、照明、电梯和办公设备等耗能大的设备管理力度,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开展节能改造,先后对办公大楼800余只老旧灯具进行更换。加强节水管理,每年2次更换饮用水设备节水滤网,安排专人对用水设备开展日常管理,杜绝滴冒跑漏现象。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倡导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纸张使用,提高打印机耗材利用率。三是抓宣传教育。结合创建“文明单位”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展板、电子屏、微信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和低碳理念,提高节约能源资源,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