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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二十大·检察长说】王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奋勇前进
2022-11-22 10:15:00  来源:扬州检察

  王旭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奋勇前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调“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为夺取中国式现代化新胜利保驾护航。

  基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明确检察机关在迈上新征程中的历史使命,担起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护航高质量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

  实践能动司法检察理念,担起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

  开展典型案例撰写竞赛活动

  最高检立足新时代新要求,提出能动司法检察理念,是对法治治理规律的深化和发展。我们必须将能动司法检察理念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项检察业务推进中体现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的成效。必须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大局着眼,从长远角度,提高办案和监督的质量、效率,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完成溯源治理的闭环。必须有序有效衔接行政执法、司法活动等法治运行环节,使能动司法引领服务大局、维护司法公正,达到为民造福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营造更优法治发展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在国家高质量发展全局中举足轻重,检察机关护航高质量发展,首要在着力营造区域法治发展环境,为优质产业要素和创新创业资源集聚提供平台。必须要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组建企业合规宣讲团,深入乡镇企业开展宣讲活动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犯罪,从严从快办理侵害企业、企业家财产权益的犯罪案件。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企业人员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服务保障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定期深入重点企业调研,针对服务企业的“痛点”“难点”问需问计问策,“零距离”为挂包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构建亲商暖商检企关系。加强涉企案件分析研判,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为企业作出风险提示和防范建议,切实增强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

  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省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

  基层检察机关离群众最近,发现问题触碰矛盾最直接,回答群众关切最有效。在检察实践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在制度上构建有效途径和方式。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权,确保履职活动各项程序的民主性,健全体现民主决策要求的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健全各种充分发挥检察官主观能动性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群众的依法监督,通过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听证制度、检务公开等,充分发挥基层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作用,让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听证制度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在办案过程中,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有效维护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唯有公开与透明接受人民监督,实现检察履职的民主化,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落实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方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