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婚托冒充身家过亿相亲对象 一婚介机构多人获刑
2017-12-08 09:26:00  来源:新京报

   婚托”充“富豪” 一婚介机构多人获刑 

  客户交高额会员费后,用“婚托”冒充“身家过亿”相亲对象;骗取30余人400余万元

  点击进入下一页 

    企业登记信息显示,华盛腾达服务部已被注销。网页截图 

  婚介机构推荐“身家过亿”的“优质对象”,收取客户数十万的“顶级”会员费,而实际上所推荐者系“婚托”冒充。作为婚介机构的北京华盛腾达信息咨询服务部,通过这种方式先后骗取30余名被害人400余万元。

  新京报记者昨日从三中院获悉,该婚介机构最后一名被告人,近日因合同诈骗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此之前,这家婚介机构已有6人因合同诈骗获刑,其中老板张美玲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5名员工和“婚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年半。

    收58万会员费介绍“婚托” 

  据此前法院审理认定,张美玲在SOHO现代城经营北京华盛腾达信息咨询服务部(简称华盛腾达服务部)从事婚介服务,经营过程中存在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昨天,北京市三中院披露该婚介机构的最后一名被告人马青春的终审判决结果。

  马青春向客户佘女士提供婚介服务,收取了天价会员费,却给对方介绍了一名假“优质对象”。法院判决显示,2010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马青春伙同他人,以华盛腾达服务部名义与佘女士签订“婚介服务合同”,约定为她介绍高档异性征婚者,介绍王健民等“婚托”与佘交往,骗取佘女士58万元的“顶级会员费”.

  马青春于去年3月29日被查获归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马青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一审宣判后,三分检认为对马青春量刑畸轻提起抗诉,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婚介机构实为诈骗团伙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马青春诈骗佘女士并非个案,他所供职的华盛腾达服务部,从老板到员工组成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

  据一份对婚介机构老板张美玲的判决显示,张美玲等以帮助被害人找到理想伴侣为诱饵,使用王健民等人为“婚托”,骗取被害人信任,在签订、履行婚介服务合同过程中,以交纳高额会费提高会员档次、交纳封档费不再给被害人中意的男士向他人介绍等为由,先后骗取30余名被害人40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张美玲与其5名员工因合同诈骗罪获刑。其中张美玲参与诈骗370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3万元;另5名机构工作人员和“婚托”被判处3年至10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 讲述  

    被害人:为“身家过亿”对象交巨额会费  

  这次被骗了58万的佘女士已经50多岁,第一次婚姻失败后想接触新的男士。据佘女士回忆,她在联系到华盛腾达服务部后,一名自称“冯老师”的女工作人员让她到公司面谈,并要求先交了500元登记费。在后来的交流中,“冯老师”认为佘女士征婚要求比较高,就将她介绍给了马青春冒充的经理“刘浩”。

  马青春告诉佘女士,想见“优质对象”要交“顶级”会员费58万元,“优质对象”大都身家上亿。“我心动了,我想交这么多钱,介绍的人也不会错。”佘女士于是和婚介机构老板张美玲签了服务合同,并补交了57.95万会员费。当天在机构楼下咖啡厅,马青春就带了一名叫“王军”的男子和佘女士见面,称其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还说家里有海边别墅、名车。

  随后马青春为佘女士安排了三个相亲对象,均称是“身家过亿”。和第三个相亲对象聊天时,佘女士提到自己向婚介机构交了50多万元成为“顶级会员”,该“优质对象”因担心承担责任,便向佘女士坦白自己是“婚托”,李女士随即报警。

  行骗者:会员根据收费分档 最高98万元  

  “收了佘女士钱后,我就介绍‘婚托’和她见面”。马青春说,张美玲开了婚介所后,他作为朋友常去“帮忙”,

  马青春向佘女士介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王军”,只是一个名叫王健民的普通男子。王健民称,马青春称可以介绍有钱的单身女子给他认识,也不向他收钱,于是自己进入华盛腾达服务部当“婚托”。和客户见面时,说自己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并在随后的交往中慢慢疏远被骗客户。

  一名获刑的华盛腾达服务部工作人员称,在该机构工作的人都自称“老师”,在前期与客户沟通时,会告诉对方自己有其实并不存在的“优质对象”。“如果客户相亲不成功,我们就出面一方面稳定他们情绪,另一方面编造条件更好的人,收取更高的费用。”该工作人员称,他们的会员根据收费不同,分为五六个档次,会员费也从1.8万元至98万元不等。

   - 提示  

    婚介这些“相亲套路”要当心  

  近期,北京市检察院三分院梳理“相亲套路”,提醒单身男女相亲注意:

  ●婚介机构通过媒体刊登广告来吸引有相亲需求的单身男女上钩,在获取这些潜在客户的联系方式后,由专业的“老师”(红娘)打电话为他们讲解,并诚邀去公司了解情况,以提供量身定制的优质服务。但事实上这些红娘俨然是个销售人员,只为会费,牵线搭桥不是她们的主要工作。

  ●到公司后,专业的“老师”为准会员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宣称通过自己介绍的成功案例有很多,手里还有众多优质客户。在取得准会员信任后,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收取少到几千、多至上万的会员费。婚介机构明确表示,收取不同的费用则为不同级别的客户(婚托),能够见不同层次的人。事实上,不论结婚与否,只要形象好、气质佳,都可以被婚介公司找来当“婚托”与会员见面,并按照“老师”的指示与会员保持一段时间的交往。

  ●婚介机构不会满足于只收取会员的入会费。如果有会员表示对安排见面的对象很满意,婚介机构就会要求会员交纳大额封档费,即不再安排该对象与其他会员再见面。经过专业培训的 “婚托”演技高超,让会员误以为押到了“宝”,遇到了“真爱”,而自愿交付大笔钱财。

  ●骗到钱财,“婚托”使命完成后,按照“老师”的指示逐渐消失。有的会员当下能发现被骗了,去婚介机构要求退钱,但是婚介机构以已经安排人见面了为由拒不退还。有的会员则以为是本次相亲没有成功,在“老师”的劝说下再次交钱,以被安排见下一位相亲对象。

  检方表示,婚介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婚姻介绍为由与被害人签订婚介服务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钱财,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违法婚介机构的经营者、实际参与介绍的“老师”、被婚介机构雇用的“婚托”,均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