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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球场“内讧”该怎么罚?
2018-04-11 09:51:00  来源:正义网

  4月9日,中超联赛预备队比赛中,广州恒大预备队队员王军辉和司徒华龙在场上内讧,挥拳相向。赛后,恒大俱乐部将两名队员的行为定性为“造成非常恶劣影响”,根据《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球队管理办法》开出罚单:给予王军辉、司徒华龙通报批评并扣罚每人20万元人民币,即日起三停(停赛、停训、停薪),合同期内不允许租借或者转会,并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生活费。预备队教练组等管理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

  足球运动员年轻气盛,球场冲突很常见,和对方的多,内讧也不鲜见。内讧的确“造成非常恶劣影响”,该罚!

  脑子一热,打了一场架,损失20万,够“贵”的。不过,对两名队员来说,最大的损失还不是经济上的,停赛、停训,合同期内不允许租借或者转会,这会影响到二人未来的职业前景,甚至可能导致职业生涯的终结。

  对于恒大俱乐部的处罚,多数网友表达了赞赏,认为在中国足球不景气的现实下,严明纪律、从严治军不可或缺。事实上,其他俱乐部也出现过内讧,比如,球员打教练,但多被俱乐部“淡化处理”,无形中助长了不良风气。

  也有部分网友提出处罚是不是有些重的问题。球员从小踢球,走到今天进入预备队,不容易,如果因为打一架,多年努力前功尽弃,的确令人惋惜。影响的恶劣程度,怎样的处罚才“罚当其过”,不同人有不同判断,所以,没人敢说恒大的处罚就一定重了。从两名球员认错、道歉的态度看,他们对处罚也是认可的。

  不过,我还是想提供一个“案例”。2009年4月,在世界杯预选赛德国对威尔士的比赛中,德国队发生内讧,因言语不和,波多尔斯基扇了队长巴拉克一记耳光。事后,波多尔斯基向德国足协的公平竞赛活动捐款5000欧元,表达对掌掴巴拉克的悔意。国情不同,时间也过去近十年,我无意用波多尔斯基的5000欧元捐款证明恒大20万元处罚重了。我想借此表达的是:对内讧危害大小的主观判断因人而异,处罚有高有低,正常,但如果我们过分强调主观判断,而忽视行为本身的客观成分,那也就意味着,对犯事者怎样处罚,都是正当的。这很危险,而我在网友留言中看到不好的端倪。

  ——“球踢这么臭,脾气这么大,就该重罚”。一些人将对中国足球现状的不满,发泄到这件事上。殊不知,打架该受怎样处罚,和他球踢得臭不臭,没关系,也不该有关系。

  ——“该杀一儆百,终身禁赛这俩球员”。对二人的处罚,客观上可能起到警示其他球员的效果,但为了“杀一儆百”而作出过重处罚,却难说正当。

  球场打架不对,打架者该处罚,这没疑问,恒大这次处罚,也基本得到各方认可。但从上述留言中,我看到处罚偏离公正的危险。不让这种危险成为现实,我们寄望于法规、制度的完善以及法治思维的养成。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