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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守则必须要有民意认同
2018-06-08 10:28:00  来源:法制日报

  3年前,江苏省宿迁市文明办率先发布《文明20条》,以浅显易懂的大白话,倡导宿迁市民讲文明。如今,又推出了《文明20条》2.0版本。这次宿迁“文明守则”修订,事先征集了社会意见,在程序上为市民认同打下了基础,是值得肯定的。

  守则在内容上较之过往有所变化,最大的亮点,是体现了对网络文明行为的倡导。如“朋友圈不拉票、不刷屏”,对应着当下“变了味”的朋友圈拉票、推销商品的行为,可谓极具针对性。不过,谈到这种现象,除了向市民发出倡议,政府部门自身也可以出台一些规制性举措。像前不久,浙江省教育厅就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明确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这就从源头上规范了各种必要性可疑的朋友圈拉票行为,若能与市民的文明自觉相搭配,效果应会更明显。

  这次发布2.0版本,理当避免强力推行。公共部门要学会把精力放在该放的地方。譬如,市民文明素养的提升,离不开一些公共配套服务的跟进。像公共场所禁烟、垃圾分类,这些除了市民的觉悟,也需要公共资源的投入和公共部门的引导。另外,文明倡导的行为,公职人员和公共部门应该带头示范。

  在全国范围来看,近年来,类似的市民“文明守则”和倡议并不少见。但多数最终都成了挂在墙上的标语,落实情况很不理想。一来,倡议的内容未有充分的民意认同作支撑;二来,大而不当、空洞的标语式倡议,更多侧重的是宣教,而忽视了执行的现实土壤,也缺乏针对性的公共引导与互动。

  文明守则、文明倡导的存在有其必要性。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文明、社交礼仪有了更多的自我追求,恰当的外部倡议确实能够与个体心中觉醒的文明意识形成共振,最终实现社会公共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但还是得强调一点,这种倡导边界的拿捏很重要,底线是要有民意认同。

  (摘自6月7日《中国青年报》02版《文明守则要能获得市民发自内心的认同》,作者:朱昌俊)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