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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让主体责任更明确
2018-07-20 16:02: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广东省梅州市普法办近日开展了全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在7月15日前对梅州市4家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笔者认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将使普法责任主体职责更明确,更具有针对性。

  长期以来,在普法的问题上,一些执法机关并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有的执法机关只强调自身的主体执法责任,而忽略面向社会普法的责任。由此,普法常常被看成“虚的”,各普法主体也常常着眼于完成“规定动作”。针对这些问题,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笔者认为,该意见就是要进一步将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细化、实化,在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中同步普法、精准普法。执法主体要面向群众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引导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这既有利于促进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也有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严格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至少有三个可以预见的效果。一是普法方式将更加生动、有效。比如,我们在电视、报纸上看到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扣押财产、拘留等强制手段的报道时感觉大快人心,这既让“老赖”们付出法律代价,也让“欠债还钱、赖是赖不过去”的观念深入人心。执法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的全民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哪个机关执法,就由哪个机关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具体的执法方式就是具体的普法方式。这将使普法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并逐步走进群众的心中。二是普法规模效应将进一步扩大。实行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更加注重发挥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全民普法中的作用,每一个执法机关都积极履行责任进行普法,将使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三是普法的约束力将不断强化。实行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执法机关的普法任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与该执法机关执法责任紧紧绑定在一起,便于检查考核,推动普法由一般口号变成刚性约束。

  总之,“谁执法谁普法”有助于推动执法机关和公众法治素养的双提高。也只有通过普法,使得执法机关与公众的法治素养“双提高”,依法治国才能得到最好的实践和取得最大的成效。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做好普法工作,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关键是要在“健全机制、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上下足功夫。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