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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漠视和践踏规则者付出应有代价
2018-11-07 08:45:00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近年来,各地发生多起因乘客与司机发生冲突而致公交车失控的事件,只是这次竟付出了15条人命的惨重代价!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有规则和法律意识,须建立在公众素质普遍提高的基础之上。对规则和法律应有起码的敬畏,否则将导致严重乃至灾难性后果。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因素,在社会各领域总是存在一些不合规则的“闹”,大闹占大便宜、小闹占小便宜、不闹就没有便宜,致使一些死缠烂打的无赖恶习现象屡禁不止。上学不合意就要打老师,看病不合意就要打医生,乘车不合意就要打司机,凡此种种,只要不合意,就可以随便迁怒他人并施以暴力,而不惜牺牲应当共同遵守的规则。这是规则与恶习的博弈,恶习对规则和法律的漠视、践踏不断衍生出一幕幕悲剧,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道德引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欠缺和不足。

  不能让危险的悲剧一发再发。道德层面的问题固然是其根本问题之一,但非短期所能见效。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应进一步加大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用重典治乱象”,让漠视规则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案中即使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死去,不能承担刑事责任,但相关的民事责任不能免除,不能让无辜者自认倒霉,否则法律的公正公信如何能够体现?至于有评论指责坠江同车人未能及时去劝阻双方争执进而避免悲剧发生,则是更为复杂并需要渐进解决的社会问题,同车人已经付出生命的代价,不能单纯以社会问题和道德标准来替代法律责任的界定。此外,从更广义的角度看,事件发生后,包括公众在内,都无法置身于外,不能只关注一时的轰动效应,共同亡羊补牢、弥补缺漏乃是当务之急,如加大对司机等承担公共职责者的防护措施、特殊场所增设治安管理员、畅通特殊行业意见反映及办理渠道等等。

  如何能够促使更多的公众关心并积极致力于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管理,这是新时代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课题。实践中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也常有曝光,见义勇为者、正当防卫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及时的保护,甚至不了了之,“好人受气、坏人得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正气的弘扬和社会责任的担当。而若此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恶习风气蔓延开来推而广之,将侵蚀社会生活各领域,进一步败坏社会风气,出现更多的利己主义和麻木不仁者,形成恶性循环。所以,在这场规则与恶习的博弈中,规则绝不能输,也输不起,否则将付出难以挽回的代价。不但要对恶习现象坚决说“不”,更要在行动上对其采取果断措施。要采取多种措施从宏观整体上倡导树立起规则和法律的基本理念,也要在具体个案处理上体现出规则和法律的权威,从某种程度讲,后者对公众潜移默化的影响更为深刻,也更有说服力。唯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有更加坚实的基础。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