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保定市涞源县王某表白女学生小菲(化名)被拒后,多次到小菲家骚扰,结果被反杀一事,事件引发媒体广泛关注。2月24号,河北省涞源县公安局做出决定:不追究小菲刑责,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但是,王某在倒地后,小菲的母亲仍有劈砍行为,这也成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争议点。小菲的父母也因此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经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由涞源县公安局移交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小菲的父母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在这起案件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在哪里?
女孩不予追究刑责 县检察院: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
小菲家位于河北省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家庄村,根据警方调查,去年7月11日晚王某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小菲父亲王新元家,与一家人发生肢体冲突,冲突期间,王某使用甩棍、水果刀致小菲腹部、小菲母亲赵印芝手部、父亲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
小菲用家中菜刀的背部击打王某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某,并使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倒地后,赵印芝使用菜刀劈砍王某头颈部,王某颈部受伤严重死亡。经鉴定,王某符合颅脑损伤后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7月12日,涞源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王新元、赵印芝和小菲被刑事拘留,2018年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涞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此前王某曾多次到她家纠缠,直到带着凶器闯入家中,据小菲描述:“听到狗叫,然后我父亲就惊醒了,然后拉开窗帘往外看,就看到他翻墙进到我们家来了,当时我父亲就特别着急,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穿,就冲出去,还跟我说,让我打电话报警。”
这一案件经过媒体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讨论的内容也从具体的案件延展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什么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何来判定“防卫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目前,涞源县公安局已经决定不对小菲追究刑事责任,其父母,尤其是母亲在王某受伤后的连续劈砍行为如何认定,还没有最终结论。涞源县检察院经审理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赵印芝,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
而对于涞源县公安局所谓“赵印芝对伤害他人行为持放任态度”的说法,赵印芝的辩护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鹏认为与实际情况不符:“他们一家的防卫行为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割裂来看。首先赵印芝后续的行为,她不确定王磊倒地之后是否已经死亡,这点没办法确定;第二,(王磊)一旦再起身拿刀,三个人很有可能拼不过王磊一个人,(王磊)个子那么高,一米八大个。他们一家又是两个妇女,王新元还有残疾,再起来也未必能制服王磊。所以赵印芝后续砍的行为,是在整个防卫过程中的一部分。不能单独认定为,之前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了、或者说防卫行为已经结束了,而我又继续砍的行为。”
女孩父母仍被羁押 最高检:要避免对防卫行为作过苛、过严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案发在小菲家中,这是非常重要的前提,是能否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要素之一,据阮齐林教授解释:“正当防卫它通常成立的条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前提条件,就是有没有发生不法侵害,或者有没有遭到不法侵害的攻击;第二是遭到了不法侵害的攻击,具备了前提条件以后,那么就是适度不适度。家可以说是一个人退无可退的地方,因此我们一定要认可,作为一个住宅它对人的庇护作用。庇护作用意味着什么?这是一道防线,是不允许突破的,突破了就认为这个侵害是升级的,是打破了我们一个人与人之间重要的秩序和禁忌,未经许可,不允许闯入他人的住宅。”
对于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以及如何判断侵害是否停止,要从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并且要根据当事人当时所处的状况来进行分析判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认为:“因为我们从日常生活经验出发的话,那我们是否还会担心,这个侵害人他虽然倒地了,他会不会再次起身,或者是说他再利用其它的工具,来继续进行侵害的行为。”
小菲恢复了自由,无疑传递了积极信号,为正当防卫注入了一针难得的“强心剂”。但小菲的父母依然处在被刑事拘留的状态之下,等待检方进一步的决定是否批捕、起诉。2018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昆山“反杀案”在内的四个案例都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表示,要鼓励大胆适用正当防卫,纠正以往常被视作“正常”的保守惯性,避免对防卫行为作过苛、过严要求。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小菲父母处理结果很快也会有结论,期待这起案件最终能有个公正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