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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开放型经济再上新台阶
2019-03-14 16:10:00  来源: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胡海峰(左)与全国人大代表夏永祥在移动终端上翻看两会新闻。

  全国人大代表滕宝贵(左)与全国人大代表钟海燕交流。

  3月10日,浙江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会议开始前,全国人大代表马卫光(中)接受媒体采访。

  全国人大代表沈德法(中)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徐宇宁(左)与全国人大代表方剑乔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周慧(左起)、全国人大代表张治芬、全国人大代表张咏梅步入会场。

  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浙江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再次向全世界宣示了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展现了中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的一贯原则和立场,彰显了中国负责任、守诚信的大国形象。”

  车俊代表表示,浙江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要以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开放强省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牵引作用,着力推动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的水平,加快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努力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继续走在前列。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说,外商投资法是新时代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制度供给。其当下意义是立法稳外资,让外商吃下“定心丸”;长远意义是推动形成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袁家军代表说,浙江要以外商投资法出台为契机,着力提升开放平台能级,招大引强外资项目,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推进开放型经济再上新台阶。

  (摄影/本报记者程丁)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