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正式施行。新法亮点颇多。其中,“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尤为引人注目。
生与死的距离,往往取决于抢救是否及时那一转瞬。正是因为如此,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十字路口一带因为发生过若干起下班医护人员及时出手救人的新闻,一时间被称为“宇宙最安全路口”。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有旅客突发急病,广播寻找医护人员施救的场景,很多人都碰见过。正是一代代医生,用他们高尚的医德给时代以光亮,向社会释放善意,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医患关系。
令人遗憾的是,也一直有医生本着仁心施救,竟被患者或家属告上法庭,甚至还经常面临是否“非法行医”的争议。2017年,沈阳一名药房医生为救人不慎按断老妇12根肋骨,被救老人将医生起诉到法院,经过两年多的审理,最终法院驳回老人的再审申请。是非曲直虽然自有公断,但漫长的审理举证过程对于医患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煎熬。对那些出于一腔热血、劳心劳力付出的医生,留下的精神创伤更是深重的,对医生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
所以,必须从法律的角度为医生在公共场所出手救人免去后顾之忧,从国家的层面明确对治病救人的鼓励态度。毕竟医生不是神仙,患者的病痛也是千差万别,没有人能保证“治得了、治得好”,特别是在公共场所自愿实施急救服务,医生是冒了大风险的,而新的医师法就是给医生兜底的保险绳、安全网,可以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集中精力救人。
此外,针对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的医师,新的医师法也引入了“禁业”规则。鼓励与惩戒皆有法可依,既褒扬仁心仁术的医生,也直面那些医疗界的污点。希望在新的医师法规范下,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构建起来,让每个人的健康都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