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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既要规规矩矩“预制”,也需明明白白“上桌”
2024-04-07 14:31:00  来源:正义网

  “预制菜不得添加防腐剂!”

  据央视网3月21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预制菜的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问题进行了界定。

  近年来,预制菜的生产、销售、进校园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2023年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同时,一些地方也已明确将发展预制菜相关产业写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并出台专项支持文件。预制菜火了,随之而来的规范乏力问题也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话题之一。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对预制菜的食品安全及监管等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引导。可以说,《通知》既是对预制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规范支持,也是对消费者呼声的及时回应。

  同时,仔细研读上述《通知》不难发现:此次对预制菜行业的规范,主要用力点还在于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加强行业管理。对于之前广受关注的“销售、提供预制菜是否需公示”问题,《通知》也有涉及,如表示将“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很显然,“推广”还不属于强制性要求,采取这样的态度,显示出预制菜产业规范发展所涉问题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当下先将食品安全作为预制菜行业的监管重点,是一种务实的价值选择,其合理性也非常明显。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预制菜的“公示”问题就缺乏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人们消费追求的多样化,在餐饮消费中,除了安全和营养,口感和“消费感”也愈发重要,这其中,食品属性是否被明确告知,也成了影响“消费感”的重要元素。第二,知情权和选择权,是我国立法赋予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对于法律条文如此具体而清晰地规定,相关的行业监管措施理应予以充分注意和切实给予保障。第三,预制菜的“公示”问题,在某些具体领域可能会显得非常特殊和重要。如对“预制菜进校园”的问题,早在去年9月,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鉴于当前预制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有效监管机制,对“预制菜进校园”应持十分审慎态度,不宜推广进校园。那么,随着《通知》的出台,教育主管部门对此问题有无最新要求?预制菜进校园是否需要满足一些特别条件(如更严格的公示要求)?这些问题显然还在牵动着很多家长的心。

  将预制菜产业纳入依法、规范发展的轨道,当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这既需要相关规则、监管措施的逐步完善,也需要执法、司法等配套措施的整体协调,还需要消费者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但对于预制菜“是否公示”等重要问题保持关注并适时、适当地予以解决,也是一种完全正常的合理期待。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