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录入指纹就没办法打卡,也用不了会员的储物柜”据广州日报报道,随着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应用,诸如指纹解锁、指纹支付、指纹身份认证等使用场景越来越多,在方便了消费者和商家的同时,一些公共场所也存在指纹认证技术使用泛滥的情况。
商家采集指纹,能为消费者提供方便,也可以提升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比如不少手机程序都提供了指纹登录和支付服务,可以省去消费者每次输密码的麻烦;银行也为消费者提供指纹付款服务,加快业务流程。指纹认证技术由于具有唯一性和随身性的特征,在实际使用场景中越来越受到青睐。
该用指纹的地方可以用,但一些本不需要指纹的地方,商家竟然也在收集消费者的指纹。据报道,在一些游泳馆、图书馆、商场等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公共场所,有不少指纹寄存柜;一些健身房、写字楼以指纹识别方式录入会员或出入人员信息,并作为主要出入凭证。通过格式条款或单方告知的形式逼迫消费者出让生物特征信息,甚至在合同约定中暗含自我免责条款。潜台词就是如果不授权指纹信息,就无法享受服务;已经同意了,出了问题别找我。
又不是什么机要重地,商家凭什么要收集消费者的指纹?难道没有消费者的指纹就没法服务了?指纹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被列为“敏感个人信息”。按照规定,对于敏感个人信息需要具有特殊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且在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处理和使用。可现实中一些单位将存储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对于指纹的存储期限和安全问题,一问三不知,已有不少消费者因为指纹信息泄露利益受损的情况。
商家滥采指纹,自己降低了成本,却把安全风险推给了消费者。好端端的技术被商家如此滥用,实在让消费者的手不知道往哪搁。消费者的指纹,商家不能想采就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