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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服务卡
2017-10-10 09:13: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一、查询主体 

  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二、查询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与当事人关系证明材料;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法律援助公函)等。 

  三、查询流程 

  申请查询人提供书面材料,由案件管理部门进行身份核对、认证,对符合查询条件的,提供网上查询帐号,由申请人自行上网查询,案管部门也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为其进行现场查询;不符合条件不予查询的,由案管部门说明理由。 

  四、异地查询申请 

  需要查询常住地以外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的,查询人可以到常住地所在的县、区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审核认可后,提供异地查询服务或查询帐号。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案件监督管理处 

  案件信息公开网网址:www.ajxxgk.jcy.cn     

  电话:0514-80590077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