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1月28日,扬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两级院分管领导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话精神,对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总结,全面梳理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3件213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71件,批准逮捕63件175人,不捕38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0件393人,其中涉黑案件9件、涉恶案件61件,起诉39件241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目前判决32件199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办案过程中,共计提前介入33件,纠正漏捕18人,纠正违法4次,监督立案1人,追诉4人。
对2019年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如何开展,会议明确,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肩负起检察使命和检察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工作举措,为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压实政治责任,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再提升;要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和强化法律监督,在靶向发力、依法严惩上再深化;要进一步强化深挖彻查和完善相关机制,在“破网打伞”、综合治理上再发力;要进一步发挥督导的“指挥棒”作用,在全面整改、合力攻坚上再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承前启后转段的关键之年,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突出查办“关系网”“保护伞”,将专项斗争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