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5月30日下午,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以案释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来未检工作以及防治校园欺凌的情况。
“我院始终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刑事政策,继续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检察工作模式,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促进其健康成长。”高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必蔚表示。
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高邮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共受理提捕案件18件25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提捕案件5件5人,不捕2人,批捕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6件78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案件43件62人,其中相对不起诉4件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5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期满作出不起诉5件5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100%。
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为此,高邮市检察院先后制定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实施意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工作细则》《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的规范水平。
维护校园安全离不开其他部门的配合,高邮市检察院先后与公安机关等多部门会签了《关于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实施办法》《关于维护受校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凝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
针对近年来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高邮市检察院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安全犯罪的同时,亦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推进校园安全建设。“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虐童问题,我们深入市开发区幼儿园,对幼儿园从业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对儿童和家长进行了必要的自护防范教育。”吴必蔚举例说。
“我们还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形式,全力推动 ‘法治课间餐’‘大手拉小手、大手护小手’等法治校园行活动的开展。”吴必蔚表示,“同时,我们在校园内设立了未检驻校检察工作室、‘树洞信箱’,架起了检察官和在校生的沟通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