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事的孩子,违法的父母
2018-04-11 11:22:00  来源:检察日报

  中央电视台《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日前落下帷幕。除了获得冠军的杭州外卖小哥雷海为,还有一名参赛选手值得关注,她就是11岁的少儿团选手蔡双泽。

  关注蔡双泽,不是从诗词角度,而是生活状态角度。蔡双泽来自四川省南江县,11岁,读小学六年级。由于父母都是装修工,每周只能回家一两天,绝大多数时间蔡双泽一个人在家。在诗词大会总决赛现场,主持人董卿和她有一段对话。对于父母将她一个人“扔”在家里,董卿问:“你能理解他们吗?”孩子答:“小时候不理解,但是现在慢慢长大了,就理解了。”董卿又问:“晚上一个人在家,有没有害怕过?”孩子答:“害怕。我回家就把门锁着……拿一个玻璃杯子放在门把手上,如果晚上有人进来,杯子就会落下来,我就会醒。”

  一家人生活的艰难令人同情,孩子的懂事让人心疼。只有11岁的她,说出“现在慢慢长大了,就理解了”,可见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已经延续了不短时间。而从现实看,她的状态并非个例,而是代表了一个群体。

  讲述感人故事,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中国诗词大会》在这方面做得不错。它不是法治节目,没有也不适宜从法律角度对蔡双泽父母行为作出评判,但节目之外,如果仍停留在同情、感动层面,就可能对社会产生误导。

  一个11岁的孩子(之前更小),没有大人的照看,独自一人留守家中,在法律上是有问题的。对于未成年人,民法总则规定了监护制度,“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26条)。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类似规定。父母长期不在家,抚养、教育、保护义务无从谈起。蔡双泽讲到晚上在门把手上放玻璃杯的情节,可见其惊恐程度。“杯子落下来,我就会醒”,可是,真的有人进来,醒了,又能改变什么呢?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童年时的心理阴影,可能会伴随一生。当然,这因人而异,苦难经历最终成为人生财富的也不少。蔡双泽在对话中表现出的坚强,让她有望成为这样的人。但有同样境遇的孩子,并非都能坚强如她。法律上监护制度的设立,本可以避免最坏结果的出现,而父母长期不在家,让监护形同虚设。

  监护,不只是让孩子吃饱穿暖,也需要心灵上的沟通。孩子和父母的沟通最顺畅,父母监护是最好的监护方式。不过,考虑到一些家庭的生存压力,父母在家照顾孩子有困难,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代为监护”,“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第16条)。现实中,不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监护。能吃饱饭,可以避免被伤害,但心灵上的沟通很少,多数爷爷、奶奶照看的孩子,是这种状态。和父母“亲自”监护相比,代为监护的效果已经打了折扣。而对“蔡双泽”们来说,“退而求其次”的代为监护也未能实现,而是处于监护真空。放弃监护职责的父母,已涉嫌违法。

  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国家、社会也有责任,但今天只说父母,他们是“第一责任人”。我理解一些父母这么做的无奈,批评他们也有些于心不忍,但理解、同情不能代替是非评判,而一旦模糊了是非,任这种状态延续,可能导致对孩子成长不利的结果。所以,有必要强调:生活再难,也不是放弃监护责任的理由。“这是我不能推卸的责任”,在这样的认知下,父母会想尽一切方法,让孩子告别监护真空。

  知道了自己有责任仍不履行的父母,可能还会有,但一定为数很少。法律上有强制其履行的途径,谁也“躲不了”。

  (作者李曙明系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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