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环卫工人被刑拘是良好示范
2018-04-12 15:32:00  来源:江苏检察
 “10.26环卫工人节”刚过,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发生一起男子殴打女环卫工人的恶性伤人事件,造成环卫工陆某左眼眶骨折,打人男子林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警方刑事拘留。(10月29日 澎湃新闻网)

  打人男子林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警方刑事拘留,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从法律角度看,环卫工人作为普通公民,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其作为公共管理人员,代表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具有正当性和严肃性,岂能任人暴力殴打?

  从道德角度看,纵然陆某环卫作业时声响较大影响了林某,但林某完全可以走到稍微安静的地方接打电话,而不是说非要在此打电话。然而其林某却对陆某拳脚相加,其想过环卫工人也是人吗?想过社会的公共秩序吗?为了一点自己的私利,置社会公义于不顾,反而还殴打管理人员,但凡有点道德良知的人,又岂能对他宽容?

  因而以刑罚追究林某的责任,可以说是理所应当,这不仅彰显了法治精神,维护了社会正义,而且还营造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氛围。也只有从严追究暴力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才是维护法律、匡正道德、弘扬正气的良好手段。

  近年来,社会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暴力违法行为和案例,但大多采取行政处罚,极少采取刑事处罚。然而,这些宽容的、仁慈的处理措施并没有形成好的影响,反而形成了“打了也没事”的恶劣示范。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管理人员的生命健康权,而且破坏了法律的尊严,更影响了有关单位的公信力。因而,唯有严惩暴力违法者才能带给社会正义的温暖和法治的希望。

  治理暴力违法要加强法治保障,要从严打击暴力殴打社会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社会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要严肃追究暴力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警示教育更多人,从而带动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还应加强对法律宣传,做好群众思想教育,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从根本上杜绝暴力抗法。

  殴打环卫工人被刑拘,为惩治暴力违法行为形成了良好示范。期待更多的地方也能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处置的态度,以法治的精神惩治暴力违法行为,相信暴力违法行为会越来越少,城市也会越来越规范,广大群众会越来越满意和幸福。(文/邹筱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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