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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借车,别认为不是违纪!
2018-02-27 10:01:00  来源:检察日报

  河南省浚县环保局安排辖区某企业出资购买奇瑞牌面包车一辆,违规以接受该企业捐赠名义,将车辆交由浚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使用;浚县环保局以解决工作用车为由,以租为名,安排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元勋无偿借用某企业及其职工个人车辆3辆。2017年11月,浚县监察局给予浚县环保局原局长李彧楠、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吴元勋行政警告处分。

  该案暴露出,一些有管理权的职能部门,以为公办事为理由,借管理权向管理对象搞摊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受到处分完全是咎由自取。

  (文/白禾图/毕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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