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启动司法档案管理工作
2017-01-12 16:28: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朱钧

   为切实强化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检察官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启动司法档案管理工作,对员额检察官的司法办案信息实行全面、同步记录。

  一是科学建档、规范立档。将司法档案分为办案情况、质量评查、业务素能、业绩考评以及遵守司法办案纪律和惩戒情况等11个部分,在省院《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案件流程监控情况、专项监督情况两项内容,细化为57个小项,以表格形式书面记载,记载事项附有证明材料的作为附件一并入档。通过科学建档、规范立档,完整展现每位检察官检察权的运行全貌。

  二是动态管档、合理用档。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记载信息适时更新,纸质档与电子档同步管理,及时、动态、如实记载各类司法档案事项,确保档案永久存储、安全保管。同时,将司法档案作为公正评价检察官司法质效、晋职晋级和兑现奖惩的客观依据。并根据司法档案记载的办案情况进行司法责任认定,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使司法档案成为检察官考核的依据、监督的手段和追责的基础。

  编辑:边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