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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检察官司法档案成为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的“压舱石”
2017-03-09 14:54:00  来源:宝应检察院  作者:夏美东 索兴阳

  “突出主业,突出办案,更重质效,今后我们检察官办案真正是抓铁有痕踏石有印了”,宝应县检察院去年刚满28岁最年轻的检察官龚明涛如是说。

  3月6日,该院党组讨论通过了《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和《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与此同时坚决赋予检察官对检察辅助人员考核奖惩建议权,规范化建立司法档案,使司法档案与两项实施细则以及配套的各部门内部考核办法共同成为实现全院全员考核全覆盖的基础性文件。目前,司法档案工作已步入正式实施阶段。

  按照“试行中完善、完善中推进、推进中出成果”的指导思想,该院从领会落实《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着手,制作了“司法办案工作完成情况、案件流程监控情况、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专项监督情况、个案评价情况、业务素能情况、遵守司法办案纪律和惩戒情况”等十二项档案表格模板,针对不同岗位的检察官突出了个性化“司法办案工作完成情况”的内容设置,累计设置了385项科目,突出了实在性、可记载性、可稽核性,使检察官的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其他履职情况以及工作质态真实呈现一目了然。司法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经历了框架设计、征求意见、丰富内容、领导签核、档案管理部门(案管)统一初审,院检察官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几道程序,力求公开公平公正。检察官司法档案建立与运用使全院全员考核细则有了坚实的基础,“能办案、办好案、办大案”成了司法档案的“风向标”和检察官素能的“检验尺”,同时为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双向考评提供了有力翔实的数据资料支撑。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地生根再创新业绩也有了较好的记载平台。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