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机关书记员招聘报名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根据《招聘公告》,现就报考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岗位的考生进行岗位技能资格审查(方式为听打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地点
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参加对象
已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取得国家速录员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经审核人员确认的,无须参加此场测试。
四、注意事项
1.上述人员请于3月24日(周五)下午2:00-4:00,持本人身份证到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如由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考生委托书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2.使用亚伟、飞耀、E迅等专业速录工具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周六)下午2:00携带专业速录工具到考场进行调试。未进行调试导致3月26日无法正常测试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陈庆莲,联系方式:0514-87859509,手机15050731599。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