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推进江苏省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江苏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336名书记员。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各招聘检察院具体学历、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记录速度10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5月31日以前出生),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各招聘检察院具体年龄要求(计算方式如上)详见职位表;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以下情形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二、报名、考试
网上报名和考务工作委托具有考务工作资质的第三方实施。
(一)网上报名
2018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6:00,考生从报名网站www.91job.gov.cn相应栏目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内)。报名信息备注栏中应注明以下情况:
1.参加岗位技能初考和岗位技能考试时采用何种输入法、速录法(如:搜狗拼音、极点五笔、亚伟、E迅、飞耀等);
2.是否持有速录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何年何月取得,何等级;
3.是否属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职位表见附件)。
特别提醒:2018年6月26日16:00报名通道关闭。报名通道关闭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状况。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018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8:00,由各设区市检察院会同各招聘基层检察院,在网上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查。
(三)网上缴费
2018年6月20日9:00至6月27日16:00,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岗位技能初考或笔试时,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在6月27日16:00前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特别提醒: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9:00-16:00。逾期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退回考务费。
(四)岗位技能初考
2018年6月30日至7月10日,各设区市检察院组织对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初考,方式为计算机速录(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检察院通知。具有速录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中国中文信息学会速记专业委员会《速记技能检定考试等级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行政速记、速录证书》)的,视为岗位技能初考通过。
岗位技能初考后,按择优原则(各职位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人选。具有速录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视为岗位技能初考通过人员不占用各职位1:3比例,直接参加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6:00,报考人员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准考证(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一般安排在同一考点)。
(六)笔试
2018年7月2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在南京进行,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10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七)岗位技能考试
与笔试同日、同考点举行,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速录,速录方式不限。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准确率评分。岗位技能考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王码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紫光拼音、谷歌拼音、亚伟、E迅等常规输入法、速录法(超出上述输入法、速录法的,可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中注明的输入法预装)。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八)面试
2018年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各设区市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在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均合格(笔试60分以上、岗位技能考试准确率95%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的总分从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2018年8月,由各招聘检察院组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在面试人员中根据笔试、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岗位技能成绩仍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生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担任(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加盖公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一次性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各招聘检察院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各招聘检察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并经省检察院统一审批后,由各招聘检察院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保障
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酬办法。具体工资标准由各招聘检察院根据书记员等级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配备制服等权利和履职物质保障。
五、咨询电话
(一)报名过程中的电子照片制作及提交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解决,电话:025-81032599(此电话不负责政策咨询)。
(二)咨询各职位报名政策问题,请先咨询职位表中对应单位联系电话。
(三)省检察院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025-8379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