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察长话两会】戴飞:秉持司法善意,传递法治温暖
2019-01-15 08:49: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江苏省人大代表、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戴 飞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2018年江苏检察机关向人民交出的成绩单中所贯穿的主线。尊重法律精神,秉持司法善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已成为每个江苏检察官的内心信仰和行动准则。

  过去的一年,扬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与服务的要求,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11条举措,并要求全市检察官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避免机械办案带来的负面效应,努力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办理扬州滕迅达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涉嫌买卖制毒物品一案中,我们查明其所售丙酮确系用于生产经营而非制毒牟利,遂在上级院指导下,精准把握罪与非罪标准,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使其生活与经营重回正轨。同时根据其违规行为,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以案释法推动行业规范经营。

  新时代对检察监督提出了新要求,守护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暖,江苏检察机关能够继续作为,也必将大有可为。

  在司法理念上,我们要自觉对标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司法办案的目标和宗旨,即办案要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密切关注国家政策、价值导向、社会民意等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通过办案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同频共振。

  在司法能力上,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素养,使之能够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更丰富内涵的需求,依照程序、证据和法律,精准办好每一个案件,所办案件经得起时间与历史的检验。

  在办案方式上,不能简单就事论事、一办了之,而要以一份善良之心、体恤之情,去解读具体个案的原因与特点,并充分运用法律的弹性,让法律在案件中得到最恰当的适用,让矛盾得到最稳妥的化解。这就要求我们的检察官不仅要有高智商,更要有高情商;不仅要会讲“条条”,更要会讲“道道”;不仅要做司法办案的“工匠”,更要努力去做推进与实施法治的“大师”。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