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飞说,202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诸多困难挑战,江苏通过极不容易的艰辛奋斗,创造了极不平凡的发展成绩,“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果。在这份“成绩单”里,江苏检察的笔触浓墨重彩,可圈可点。
这一年,江苏检察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成效有目共睹;在疫情大考中提供检察服务,服务温度深入人心;在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经济质态向快向好;在美丽江苏建设中发挥检察作用,生态家园成为现实;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司法环境持续改善。
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一分子,“扬州是个好地方”,已经成为扬州最好的广告词。守护“好地方”的美好生活,全力推动“好地方”好上加好、越来越好,扬州检察机关忠诚履职,积极作为,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
这一年,扬州检察致力呵护美好生态环境。坚决贯彻长江大保护战略,携手全省12家单位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确保一江清水北流。对违反长江十年禁捕政策的2名被告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在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生态资源损失18.4万元。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大力支持下,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注、最高检挂牌督办的尚桥冲污染水体整治顺利达标销号,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长江保护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这一年,扬州检察着力保护法治营商环境。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民营企业积案清理行动,清理“挂案”150件。开展涉企案件百案评审,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监督撤案24件,及时退还涉企财物400余万元。对一名被判社区矫正的企业家进行风险评估后,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其外出经营,央媒予以报道。
这一年,扬州检察倾力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50件,推动问题解决。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275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家政法单位参与的刑事和解协作机制,有效钝化社会矛盾。
好地方,好日子,老百姓说好才是真的好。2021年,扬州检察机关将以更实作风、更高标准、更优举措,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中,将突出做好三道“重点题”:一是护航中心工作有招数。聚力“六稳”“六保”,抓实服务民营企业11项扬州检察举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打造优质廉洁工程。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推开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制度,服务建设产业科创名城。以大运河公益诉讼论坛、南水北调东线源头生态保护联盟为载体,做好扬州检察“水文章”。二是助力平安建设有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依法严惩公共安全、权益保障、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持之以恒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聚焦社会治理风险隐患,推动标本兼治,助力扬州争创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三是强化法律监督有质效。履行刑事诉讼审前主导责任,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压降审前羁押率,提高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学好用好民法典,加大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