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配钥匙盗汽车 潜逃多年罪难逃
2018-04-13 13:03:00  来源:检察日报

  窃取他人车辆后为躲避刑事责任,潜逃在外12年,最终难逃法网。近日,经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明超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张明超曾因抢劫罪、盗窃罪于1999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满释放后,2005年4月4日,张明超请朋友倪某、王某吃饭,饭后以所带现金不够付饭费为由,请求借王某开来的面包车去取钱,王某当即答应。结完账后,张明超私自配了一把同样的车钥匙。随后,张明超来到王某家将钥匙交给王某,并告知车停在附近的马路边。出门后,张明超持新配的钥匙开车迅速驶离。

  当日晚,王某四处找不到车,于是报警。张明超怕被追究刑责,将车以3000元的价格出售后潜逃。2017年10月16日,张明超在合肥市包河区被抓获归案。经鉴定,王某车辆价值1.5万元。

  (吴长忠 衡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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