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贵港4月13日电(通讯员 邓冰 陈富成)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给许多便利,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网络来非法牟取利益。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闫某、杨某洲、闫某邦、闫某德、刘某、吕某、李某杰、王某瑜等20人提起公诉。
2016年初,闫某通过网络找到广州某游戏公司,花了250多万元购买发财鱼、发财树、大金龟等网络赌博游戏软件平台,招募杨某洲、闫某邦、闫某德等人为其网络赌博游戏平台的网络业务员,专门为其网络赌博平台拉赌客。
业务员主要通过利用手机微信搜索添加“附近的人”功能招揽赌客,赌客根据业务员提供的链接下载APP赌博游戏软件,然后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或银行卡转账方式发赌资给业务员在游戏平台上充值上分。赌客通过玩游戏赚取相应分值,在游戏结束后以同样的分值比例让业务员通过网银的方式返还给自己,业务员则通过赌客下赌资多少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拿相应的提成。
为方便赌博平台的管理,闫某在贵港市港北区某小区设立工作室,安排闫某强担任赌博平台管理,聘请甘某寿作为会计,负责统计赌博平台的业绩。闫某强则聘请廖某权、李某霞、周某宇等人负责在网络上收取赌资并为赌客充值上分,聘请王某、闫某坚通过网银为赌客转账下分。经统计,闫某设立的赌博平台吸收赌资达两亿多元,非法获利三千多万元。
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闫某、杨某洲、闫某邦等20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