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女友提分手 半夜爬到女友家用柴刀砍伤其母亲
2018-04-17 17:02: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阜阳4月17日电(通讯员 魏辉虎)只因女友提出分手后不同意,安徽省阜南县一男子便带着一把砍柴刀,凌晨翻墙入女友家中,企图砍死女友后再自杀,最终造成女友及其母亲受伤。近日,阜南县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某和小萱曾系男女朋友,后女方以两人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李某不同意。去年10月3日凌晨,李某酒后拿着一把砍柴刀,乘坐出租车到小萱的家中,意图杀死小萱后自杀。

  李某通过梯子,从邻居家攀爬到小萱家三楼时引起狗吠,小萱的母亲张某遂起床上楼查看。李某认为女友与其分手,系张某从中作梗,在张某开门时,李某用刀劈砍她的头部,致使张某头部受伤。

  张某反抗时抓住了李某手中的刀,与闻讯赶至的小萱合力将李某逼至三楼栏杆处,并成功夺刀。在夺刀过程中,小萱和母亲均被刀割伤。随后,李某勒住张某脖子持续1分钟多。由于小萱极力哀求并用力掰开李某的胳膊,加之小萱的父亲正在楼下砸门,李某遂放开张某,随后欲跳楼自杀,但被张某和小萱等人拦下。案发后,李某逃离案发现场,后又返回并在案发现场附近等待,后被侦查人员带走。

  经鉴定,张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小萱为轻微伤。今年3月6日,李某近亲属与张某、小萱达成和解,一次性补偿二人各项经济损失11万元,获得二人谅解。

  经阜南县检察院指控,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因小萱提出与其解除恋爱关系,酒后失去理智而持刀欲杀害小萱及其母亲张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致使张某轻伤二级,小萱轻微伤,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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