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约朋友一起租民房开赌场,并从中抽取“水钱”。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各并处罚金1万元。
因手头无钱花销,2016年11月中旬,杨某邀约朋友陈某一同开设赌场,招徕参赌人员前来赌博,并从中抽取“水钱”。陈某见有利可图,欣然同意。随后,陈某先后租赁了村民宋某、孙某、魏某的民房作为赌博场地,雇人帮助望风,赌场内以骰子作为赌具,供参赌人员以“押宝”的方式进行赌博。
2016年12月13日,杨某、陈某的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抓获施某等10名参赌人员,并现场扣押、收缴赌资4.4万余元。
到案后,杨某、陈某均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法院认为杨某、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故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犯罪后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