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借卡过账 骗取钱财入狱
2018-04-25 09:11:00  来源:检察日报

  谎称银行要向自己发放一笔贷款,向信任自己的朋友借卡过账,借机以朋友的名义贷款自用。经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汪雪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汪雪明与阎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5月23日,汪雪明向阎某谎称银行要向其发放一笔贷款,因其系银行“黑户”,需要借用阎某账户过账。阎某遂将自己的手机交给汪雪明操作,并将自己的建设银行手机APP账号及密码一并告知了汪雪明。随后,汪雪明以阎某的名义申请建设银行“快E贷”贷款。当日,该笔贷款发放至阎某银行账户后,阎某误以为该贷款为汪雪明所有,随即通过微信转给汪雪明。同年7月底,阎某收到银行催还贷款电话,而此时汪雪明却“消失”,阎某随即报警。同年10月19日,汪雪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汪雪明以阎某名义共贷款12万元。

  (林建平 黄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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