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包”的代价
2018-04-25 09:26:00  来源:检察日报

  秦某因醉酒驾车被判刑,驾照被吊销,后又无证驾车引发车祸,致人死亡,被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公诉期间,江夏区检察院发现秦某妻子李某在该案中存在“顶包”行为,意欲为秦某揽下罪责,涉嫌包庇罪。该院分别对二人提起公诉。2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一年,近日,又以包庇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017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醉驾还在缓刑期的秦某下班后无证驾车,载着妻子李某准备回家,车辆驶入江夏区纸坊街江花大道路段时,不慎将路面一名清洁工人撞倒。事故发生后,秦某想到自己还在缓刑考验期内,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偿。将伤者送到医院的同时,秦某与妻子商量由妻子李某为其“顶包”。当晚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公安机关调查时,李某始终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意欲为秦某揽下罪责。次日,通过调取监控公安机关发现秦某才是真正的肇事司机,遂将秦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江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江夏区检察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李某“顶包”行为同样触犯了我国刑法,涉嫌包庇罪,通知公安机关补充调查,移送李某。

  考虑到李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罪责相对较轻,且二人有两个尚在读书的小孩需要抚养,江夏区检察院建议法院对李某判处缓刑,得到法院采纳。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