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疫苗,谁都别想跑
2018-04-25 09:27: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由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非法疫苗案甘肃涉案人员刘某、王某非法经营案宣判,法院认定刘某、王某均犯非法经营罪,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9.07万元;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作为山东非法疫苗案系列关联案件,刘某、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疫苗案由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七里河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详细审查了该案涉及的交易记录、药品清单等24册卷上万页证据材料,逐一核实涉案物品名称、数量,准确核实涉案金额,解决了起诉意见书中存在的单项与总项数额不一致的关键问题,并依法追加遗漏被告人王某。

  该院指控,被告人刘某于2013年9月至2016年1月7日间,在未取得任何资质和委托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药品,销售给兰州市医疗机构药品数量共计5256(支、份、盒、瓶),合计金额27万元;销售给甘肃省各地州、县医疗机构药品数量共计19784(支、份、盒、瓶),合计金额217万余元;销售给个人2900支,合计金额59万余元。在其公司及家中查扣药品66种1400(瓶、支、盒),货值15万余元。同案犯王某在刘某从山东济南购进疫苗期间,多次协助刘某从兰州火车东站行包房提货,并允许刘某使用其本人身份证件作为收货人予以收货,帮助刘某从事非法经营药品活动。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刘某、王某均犯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