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十堰6月14日电(通讯员 李翼如 张伟祯)发现配送中心进出货物管理存在漏洞,快递员将未经扫描的快递带回家,由妻子在闲鱼网上售卖。近日,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程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在十堰市某物流配送中心上班快两年的徐某,负责扫码和送货工作,他发现该公司进出货物管理存在漏洞,如果快递员不经过扫码,就把可以客户的快递悄悄带出物流中心占为己有。
2017年5月的一天,徐某在扫码配送快递时发现一个小盒子快件,他猜测是手机之类的电子产品,便没有对此快件进行扫码,随后将它和其它已扫码货物装到自己配送车中运出厂区。
离开厂区后,徐某打开未扫码快件,发现里面是一部崭新的内存128G的三星S8手机,将其带回家后,妻子程某某在知道手机来源的情况下,将这部手机在“闲鱼网站”上出售,获利4750元。
在此后的2个月里,徐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盗取了兰蔻唇膏、苹果手机、iPad、vivo手机、电子书、音响、耳机、电子倒车影像、小米手机、华为手机等10多件快递。一次打开快递发现是奶粉后,徐某将奶粉留给自己的孩子食用。还有一次,程某某要买化妆品,她选择网上下单、货到付款,快件到达物流中心后由徐某采取从物流中心盗取的方式,获取兰蔻唇膏一瓶、兰芝化妆品一套。除了留着自己使用的物品外,徐某二人通过售卖盗取的快件,获得赃款12680元。
到案后,徐某和程某某如实交代了二人的犯罪事实。据统计,徐某盗窃的快递价值共计4万余元,程某某予以窝藏、代为销售的快递价值共计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