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替朋友收取卖淫款,东窗事发后被抓获。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的朋友陈某(在逃)在龙海市台商区角美镇社头村租了两间套房,名义上是办公场所,实际是一家为卖淫人员提供卖淫活动的场所,套房内长期容留卖淫女吴某、沈某等4人卖淫。
今年1月20日,陈某临时有事,便以每天100元的薪酬请王某帮他收取卖淫所得款并从中提取分成。王某开始有所顾虑,但看到陈某安排周密,一套租房给卖淫女独自居住,一套装扮成办公室,万一警察突袭也可“万无一失”,便答应了。
1月26日,王某因与嫖客发生纠纷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王某才意识到自己明知陈某容留他人卖淫并帮他收取卖淫款也涉嫌犯罪。
(林修猛 徐松惠 欧新蕊)